寄库

(杂语)辽志曰:“辽俗十月内,五京进纸衣甲器械。

十五日,国主与押番臣,密望木叶山,奠酒。

用番字书状同烧化,以奏山神,曰寄库。

”今人焚寓钱于生前,作佛事寄属冥吏,以冀死后取用,盖辽俗也。

宋无名氏鬼董曰:杭有杨妪,信庸僧寄库之说,月为一竹篓,置寓金银而焚之,付判官掌之。

判官者,取十二支之肖似为姓,如寅生则黄判官,丑为田,未为朱,亥为袁,卯为柳,戌为成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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