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佛土

(名数)佛地论七,立法性土、受用土、变化土,如其次第,以为法性身、受用身、变化身之住处。

此中法性土为理土,而受用变化之二土为事土。

又法性受用之二土唯为净,而变化土通于净秽。

大乘义章十九曰:“一法性土,二实报土,三圆应土。

”与前异名同体。

版权声明:他人将文学素材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uesucai.com/search/SC_foxue/1/1313055.html

点击加入QQ交流群:{{qqQ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