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微
(术语)依有部宗之意,极微有三位:一极微之微,二色聚之微,三微尘也。
极微之微者,色声香味触五境与眼耳鼻舌身五根等十色之最极微分也。
是实色极少,不可更分,故光记名之为极微之微。
对于色聚之微而谓之为实之极微。
旧译云邻虚。
然此极微非有色之体用,随而非现量所得,唯以慧渐渐分析而至于究竟者。
唯是为慧眼之所行,而非眼见之现量得,故正理论称之为假之极微。
色聚之微者,前色等之极微,聚合而成一物质上之最极微分也。
前色声等十色,虽为实色,然非为单独生者。
生时必彼此相依而俱生者。
是为诸微之和聚体。
故光记以之为假色。
而是亦无色之体用,非眼见所得之现量体,故正理论以为假之极微(但此假实为一应之对论,依有部宗实义则所成之微色亦实体也,观下所引了义灯之文可知)。
俱舍论四曰:“色聚极细,立微聚名,为显更细于此者。
(中略)八事俱生,随一不灭。
”同光记曰:“微聚是假,假聚依实。
实有多少不同,是即约假聚,明有实数也。
”又曰:“应知微有二种:一色聚微,即极少八事俱生,不可灭也。
二极微微,即色极少更不可分也。
”观此可知也。
然而俱舍论十二曰:“分析诸色至一极微故,一极微为色极少。
”此位之极微也,非第一位实之极微。
不可混同。
微尘者,眼见上之最极微也。
前色聚之极微,上下四方之六方与中心,七微集聚,梵曰阿菟,又曰阿拏,俱舍论单译曰微,余处多曰极微。
即七倍八事俱生之色聚极微,为一阿菟,即一微之量,是眼见上之最极点也。
其眼见者非为人之肉眼,惟天眼与轮王眼及今生可得佛果之菩萨(如悉达太子)眼得见者。
正理论称之为实之极微。
此微更七倍名为金尘,七金尘名为水尘,七水尘名为兔毛尘。
金尘者于金中往来无障者。
水尘为往来水中之空隙者。
兔毛尘为等于兔毛之端者。
可以想象极微之量矣。
俱舍论十一曰:“七极微为一微量,积微至七为一金尘,积七金尘为水尘量,水尘积至七为一兔毛尘。
”同光记曰:“七极微为一量,微显细聚。
梵云阿菟An!u,此名微,眼见色中最微细也。
应知但为天眼轮王眼后有菩萨眼所见。
”义林章五本曰:“有体用中最极小者所谓阿拏,说此名极微。
”然则一极微虽为二十事体和融满足之色体,然未为五识之境,必至七极微积聚成一阿拏色,始为五识之境也(天人等),即一阿拏色具百四十之事体。
唯识了义灯二本曰:“有宗云:以七极微成一拏色,然不涉入。
各各相去一微,能所(能者极微,所者阿拏)俱实,即从拏色始五识得。
若一一微唯意识得,非五识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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