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待

(术语)自他相待,藉以存立也。

如三线相待为三角,若缺一线则不能。

一切之有为法,自他互待亦然。

色境待眼根而为色境,眼根待色境而为眼根,短待长而为短,长待短而为长也。

新译仁王经中曰:“诸法相待,所谓色界眼界眼识界,乃至法界意界意识界。

”注维摩经弟子品曰:“肇曰:诸法相待生,犹长短比而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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