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待
(术语)自他相待,藉以存立也。
如三线相待为三角,若缺一线则不能。
一切之有为法,自他互待亦然。
色境待眼根而为色境,眼根待色境而为眼根,短待长而为短,长待短而为长也。
新译仁王经中曰:“诸法相待,所谓色界眼界眼识界,乃至法界意界意识界。
”注维摩经弟子品曰:“肇曰:诸法相待生,犹长短比而形也。
”
版权声明:他人将文学素材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uesucai.com/search/SC_foxue/1/21981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