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利倒说戒
(术语)四十八轻戒之第十六。
诫为利养惜法,可答不答:无前无后,谤三宝,倒说经律之文字者。
法藏谓之惜法规利戒,太贤谓之贪财惜法戒,大小乘皆制之。
或谓唯限于大乘。
出菩萨戒义疏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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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四十八轻戒之第十六。
诫为利养惜法,可答不答:无前无后,谤三宝,倒说经律之文字者。
法藏谓之惜法规利戒,太贤谓之贪财惜法戒,大小乘皆制之。
或谓唯限于大乘。
出菩萨戒义疏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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