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
(人名)法华传八曰:“李遗龙者,并州人。
其家书业,相继究微。
龙父名曰乌龙,偏重此土道教,不信佛教。
性耽嗜酒肉,谤佛经。
(中略)凡一生中,不书佛经。
设复有人,赠投金玉利,都不见经,况自书写。
遂发狂乱,语遗龙曰:若汝吾子,不可信佛经。
信而犯者,灾横不少。
即吐血而卒。
后并州司马,发心贞固,偏重法华。
如法欲写其经,无能书。
同志有人谓司马曰:乌龙之子遗龙,继业能书。
其家邪见,不写佛经。
君威能伏邪心,堪任书写。
司马以方便调伏,更不随,自称家传固辞。
更雇余书生,造一部毕,若纸若笔,必以净心,自出珍宝,如法营欲,清净供养。
复思惟我既州主,龙岂不肯受言!
逼以刑言,赎以金玉,龙遂立题目,悔责父遗嘱。
入夜不觉,一日一夜。
次夜梦,百千天人围绕大威德天,龙前庭中住立,问谁人天?
答我是汝父乌龙,先生愚气,不信佛经,堕大地狱。
炎火缠身,一日一夜,万死万生,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百利犁,构吾舌肉,不可具说。
昨日地狱上,忽有光明,于中现一化佛,说偈言:假令遍法界,断善诸众生。
一闻法华经,决定成菩提。
如是六十四佛,次第而现,说偈亦尔。
尔时地狱火灭,变为凉地。
我及众生,舍身生第四天,天上法尔初三事即知。
汝造题目六十四字,一一之字,现化佛身,说偈拔苦。
我与汝身,一肉血分。
依我一人善缘,地狱罪人,闻偈离苦,同生一处,今围绕者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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