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华合掌

(印相)竖左右十指,而指掌共合,谓为莲华合掌。

凡行法最初为此印。

其所以然者,古来相传,此印名为本三昧耶印。

我等处胎内之位所结之印,为理智不二自证之性,故名本三昧耶印,出胎时分两手作拳。

心经秘键所谓分手于金莲场者为此位也。

自此已后出于化他门,作种种之事业矣。

仍于行法最初,先结此印,安于理智不二之体性已,自此印开种种之印契,次第行之,为一座之行法也。

然而解两手十指之标帜,则莲华即理,理之处,必有智,故以二手为理智。

而合二手者,理智不二之表示也。

左手静,故为理,右手办一切之事,故为智。

大般若经五百二十四曰:“善现当知如人右手能作众事,如是般若波罗蜜多能引生一切殊胜。

善现当知如人左手所作不便,如是前五波罗蜜多不能引生殊胜善法。

”又摄无碍经曰:“左手五指名胎藏界五智,右手五指名金刚界五智。

十指即十度,或名十法界,或曰十真如。

”大日经三曰:“复次如身印,左手是三昧义,右手是般若义。

十指是十波罗蜜满足义,亦是一切智五轮譬喻义。

”配十波罗蜜于十指,有异释。

依莲部心轨,则右手五指,配于檀等五度,左手五指,配于慧等五度。

依略出经,则左手五指,配于椟等五度,右手五指,配于慧等五度。

又十法界者,非寻常之十法界。

十法是五凡五圣之十界。

左手为不自在故,配于五凡之迷者,地狱畜生饿鬼人天也,自左小指次第配之。

右手为自在故,配于五圣之觉者,声闻缘觉菩萨(法相三论)、权佛(天台华严)、实佛(真言)也,自右手小指次第配之。

十真如为唯识论等所说。

前五地所证五种之真如,配于左五指,后五地所证五种之真如,配于右五指。

又缩之作行者之莲华合掌,则成一法界,开之作欢喜之莲华印,则为多法界。

有无量之名。

见秘藏记本,同钞六。

而诸经轨之分配,种种不同。

又此莲华合掌为合莲华之形,吾人之肉团心即胎藏界佛心之表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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