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香

(仪式)行者,施与之义,香者为对佛信心之使(【参见: 香】),故施与僧而烧之以使劝请佛也。

汉书高帝纪曰:“行田宅”,“苏林曰:行音行酒之行,犹付与也。

”此事为法会之严仪,非大会不作,作之者多系上位之人。

普达王经曰:“佛言:乃昔摩诃文佛时,王为大姓家子。

其父供养三尊,父命子传香。

”僧史略中曰:“安法师三例中,第一是行香定座上讲,斯乃中夏行香之始也。

”同曰:“唐中宗设无遮会,诏五品已上行香,或以然香熏手,或将香末遍行,谓之行香。

”【又】烧香谓为行香。

敕修清规圣节曰:“烧香侍者覆住持,来早上堂,至五更住持行香。

”尚直编曰:“行中仁禅师,每旦行香。

至世尊前,于小合中,别取好香一炷进之。

”备用清规达磨忌曰:“行者鸣行香钹,维那转身炉前,揖住持上香。

”云麓漫钞曰:“遗教经云:比邱欲食,先烧香呗案法师行香定坐而讲,所以解秽流芬也。

乃中夏行香之始。

”西溪丛语曰:“行香起于后魏,及江左齐梁间,每燃香薰手,或以香末散行,谓之行香。

唐文宗朝省臣奏设斋行香,事无经纪,乃罢。

宣宗复释教,仍行其仪。

”演繁露曰:“南史王僧达,好鹰犬。

何尚之设八关斋,集朝士,自行香,次至僧达。

曰:愿郎且放鹰犬。

其谓行香次及僧达者,即释教之行道烧香也。

行道烧香者,主斋之人亲自周行道场之中,以香爇之于炉也。

东魏静帝常设法会,乘辇行香,高欢执炉步从。

凡行香者,步进前,而周匝道场,仍自炷香为礼。

静帝人君也,故以辇代步,不自执炉,而使高欢代执也。

以此见行香只是行道烧香,无撒香末事也。

”按今作佛事,僧偕主斋者持炉巡坛中,或仪导以出街巷,曰行香,与演繁露说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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