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众
(名数)五蕴之旧译,旧译曰五隐,五众。
众为和集之义。
法华经譬喻品曰:“分别说诸法生灭之五众。
”法华嘉祥疏五曰:“以五法和集,义称五众。
又一一阴法各众多故云众也。
杂心云:积聚是阴义。
”【又】出家之五众:一、比丘,受具足戒之男子。
二、比丘尼,受具足戒之女子。
三、式叉摩那,译言学法女。
将受具足戒而学六法之女子。
四、沙弥,出家受十戒之男子。
五、沙弥尼,出家受十戒之女子。
见三藏法数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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