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众

(名数)五蕴之旧译,旧译曰五隐,五众。

众为和集之义。

法华经譬喻品曰:“分别说诸法生灭之五众。

”法华嘉祥疏五曰:“以五法和集,义称五众。

又一一阴法各众多故云众也。

杂心云:积聚是阴义。

”【又】出家之五众:一、比丘,受具足戒之男子。

二、比丘尼,受具足戒之女子。

三、式叉摩那,译言学法女。

将受具足戒而学六法之女子。

四、沙弥,出家受十戒之男子。

五、沙弥尼,出家受十戒之女子。

见三藏法数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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