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无我
(名数)一、人无我,自主自在之我为我。
凡夫不了五蕴假合和之义,固执实有自主自在之人体,曰人我,今了五蕴假和合之义,达实无人体,曰人无我,是为小乘之观道,以断烦恼障,而得涅槃者也。
二、法无我,固执诸法有实体,有实用,曰法我,今了诸法因缘生之义,达实无自性,曰法无我,是为大乘菩萨之观道,以断所知障,而得菩萨者也。
小乘唯悟人无我,菩萨则二无我皆悟。
楞伽经一曰:“大慧菩萨摩诃萨善观二种无我相,云何二种无我相?
谓人无我,及法无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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