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
(名数)凡明法门约于增数,以欲遍摄之也。
一一数中虽至无量而诰摄行要无过于二法,即如行人。
若能总识十重之二法,始终无阙,则方可论道。
以所谓十重之二法,摄尽一切诸法也。
一真修,二教行,三信法,四乘戒,五福慧,六权实,七智断,八定慧,九悲智,十正助。
此十双阙一,则一切诸增数亦不可尽也。
见辅行六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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