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
(名数)大小便之二处。
佛祖统纪三十曰:“残秽在身,为欲蠲除便在二道成男女根。
”【又】无碍道,解脱道也。
新译曰无间道,解脱道。
断惑证理之智慧名也。
正断惑之智慧为无碍道,正证理之智慧为解脱道。
无碍者,正对破惑而智不为惑所障碍也。
无间者其智不为惑所间隔也。
解脱者其智离系缚于惑也。
自在证理之义也。
凡断一切之惑,必存此二道。
俱舍论二十五曰:“无间道者,谓此能断所应断障。
解脱道者。
谓已解脱所应断障最初所生。
道义云何?
谓涅槃道,乘此能往涅槃城故。
”【又】一、难行道,修难行而求佛果之法也,谓在此娑婆世界,欲修六度万行而因以成佛也,此法难行,故谓之难行道。
二、易行道,易修行而求佛果之法也。
谓信阿弥陀佛往生净土而因以成佛者,此法易行,故谓之易行道。
是龙树菩萨所判,而净土门诸家之教判皆依之。
十住毗婆沙论易行品曰:“至阿惟越地者,行诸难行,久乃可得。
(中略)或有以信方便易行,疾至阿惟越地(Avaivartya)者。
”【又】一、有漏道,三乘之行人于见谛以前之一切行法,悉云有漏道。
二、无漏道,三乘之行人于见谛后顺谛理所修之一切之行法,皆曰无漏道。
漏者,烦恼之异名也,见谛已前,未断一毫之烦恼,其所修之行法,悉杂烦恼之垢染,故云有漏。
见谛以后,已断一分之烦恼,离烦恼之垢染,故其行法谓之无漏。
【又】一、教道。
方便教示之道也。
二、证道。
诸佛所证之实理也。
此教证之二道。
据十地论一,所谓“叹说者于中有二种:一者为说阿含义,二者为证入义。
”而立。
大乘义章九曰:“证教两行出地经论,所言证者,乃知得之别名也。
实观平等契如,故名证。
(中略)上德下被为教。
”然如天台一家,借此教证二道:一以判今昔之权实,一以释别教之教权证实。
判今昔之权实者,前四时系随他意之说,故判为教道之方便。
第五时,系随自意之说,故判为教道之真实(玄义三)。
释别教之教权证实者,四教虽均有教证之二道,然藏通之二教,随于界内之机情而说,故其教勿论,论其所证之理,亦为偏真之空理,则教证均为权也。
圆教,能入之教门,所入之理,均随佛之自意,则教证均为实也。
惟别教能入之教门,随于界外钝根之机情,次第断破九界二边之法,而显佛界中道之理,是为随情之权。
然所入之理,称为中道,九界即佛界,不为中偏所隔,故与圆教同为证实也。
为释此教证之权实,借用彼二道之名耳(辅行三),由此而辅行出约行约说二种之教证。
约行之教证,就行人之观行而立教证也。
别教之行人,地前之间,依佛之隔历次第之方便教,修次第之三观,故以之为教道。
至于初地,则自证入圆融之三观,故以之为证道。
盖地前之观行,为教道方便。
地上之观行,为证道真实也。
约说之教证,就如来之说法而别教证也。
佛对于地前之人,通于一教之始终(即地前以上)。
就别教之当分,说隔历次第之法,为约说之教道。
又佛对于地前地上之人,详说中道,为约说之证道。
由此而论。
于别教论证道,非别教当分之说,乃存行人之亲证隔历(约行之证道),及默示如来已证之圆融而已,因而可知别教之分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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