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梵语[马*太]都Dha%tu,译曰体、界,性等。

物之一定不变而为差别支分之所依根本者,谓之体,对此而名能依之差别为相。

此体相有性相二宗之别,法相宗谓能依之相外有所依之体,如草木之外尚有大地也,法性宗谓只完能依之相为所依之体,犹如种种器具通为一全体也。

例如人身,法相宗谓四支五官者相也,此外有众同分或阿赖耶识者,是所依之体,法性宗谓该摄四支五官众同分阿赖耶识者为体,此外无有别体。

圆成实性与依他起性之关系亦如此,法相宗谓依他起之万有外,有圆成实之真如,法性宗谓该通依他起之万有相者,即圆成实之真体。

身体之体,梵语Ka%ya。

【又】体者通之义。

谓通达于理也。

常言体信,体达,体会等。

述记九末曰:“体者通也。

”金光明玄义曰:“体是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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