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
(杂名)人死后之四十九日也。
北史胡国珍传,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
版权声明:他人将文学素材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uesucai.com/search/SC_foxue/1/552344.html
(杂名)人死后之四十九日也。
北史胡国珍传,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
版权声明:他人将文学素材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uesucai.com/search/SC_foxue/1/552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