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
(名数)楞严经所说。
七大者地水火风空见识。
上五大为该括一切六尘之境者。
见者举经中眼根见性之一,使例知其他耳根等之听嗅尝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作用也。
因之又名根大(经三)。
“如一见根见周法界。
听嗅尝触觉触。
妙德莹然。
遍周法界。
圆满十虚。
宁有方所。
循业发现。
”识者六根六尘和合而生了别六尘之识心也。
开则为六识。
要之为六境六根六识之十八界也。
大者周遍之义,地水火风空周遍法界,十方圆满,根识之二大亦周遍法界,十方圆满,故皆称为大也。
此中明根识二大之周遍法界,他经尚无所说,是本经之特别发明也。
虽密教之六大无碍,亦无过于此。
“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性非从所。
兼彼虚空地水火风均名为七大。
性真圆融皆如来藏。
本无生灭。
”\n\n(术语)楞严经三就地水火风空见识之七法,明周遍法界之义,周遍法界者大之义也,此七法,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故种种法法无不周遍,无不含容,此为大之实义。
大小乘中虽说四大五大六大,然是各持自相,地大不能遍于水大风大,水大不能容火大,岂成大之义哉,欲显此义,故经中先就五阴,六入,十二入,十八界(是云四科),说明幻空性真之理,更说七大之义。
此中第六之见大,为眼根之见性,举一而其他耳根等之闻性等,可推而知,即六根之性也。
故疏释者通称之为根大(案俱舍有根见识见之二说,而毗昙宗成立根见之义,今于有情世间为愚者依根见之说开显能缘能了之真性也),然则地水火风空之五大为六境,见大为六根,识大为六识,但与十八界开合不同耳。
世尊就十八界破凡夫所见幻化之相,显圆融之真性,是七天之义也。
【参见: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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