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坚法

(名数)一、身不坚,父母所生之身,为四大假合而成,生灭无常,不可久存也。

二、命不坚,人所受之寿命虽长短不齐,而同为梦幻之体,倏忽无常,不可久存也。

三、财不坚,一切世间之财物,体非坚固,集散无常不可久存也。

出本事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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