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
【辰集中】【木字部】 櫻 \n【唐韻】烏莖切【集韻】【韻會】於驚切【正韻】於京切,?音鶯。【說文】果名,櫻桃也。一名含桃。【禮·月令】仲夏之月,羞以含桃先薦寢廟。【爾雅翼】果熟最先,故云先薦。【呂覽·高誘註】以鸎所含食,故曰含桃。又名鸎桃。【王維·敕賜櫻桃詩】纔是寢園春薦後,非關御苑鳥銜殘。 又【爾雅·釋木】楔,荆桃。【郭璞註】今櫻桃也。【孫炎註】最大而甘者,謂之崖蜜。【蘇軾·橄欖詩】待得餘甘回齒頰,已輸崖蜜十分甜。【本草】一名朱桃,一名麥英。深紅者爲朱櫻,黃者爲蠟櫻。 又【集韻】伊盈切,音嬰。義同。\n考證:〔【禮·月令】仲夏之月,以含桃先薦寢廟。〕 謹照原文 以上增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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