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发表护法宣言
1922年8月15日,孙中山发表护法宣言。
8月9日下午,孙中山离永丰舰,乘英舰赴香港。
孙对随行人员表示:“一息尚存,此志不懈”,并通电前方将士,令李烈钧率各省之义军集合粤境,“同心戮力,讨此逆贼。
”10日,孙中山由香港赴沪。
途中,孙中山批评“联省自治”说:“中国此时所最可恶者,仍在各省借名‘自治’,实行割据,以启分崩之兆耳。
”15日,孙中山在上海发表宣言:一护法当以合法国会自由集会、行使职权为目的。
二实施6月6日宣言所说的“兵工计划”;
三发展实业;
四尊重自治,惟不容军阀任自治之名,阴行割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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