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服制》公布

1912年10月3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向全国公布参议院决议通过的《民国服制》,该服制附有图式。

《民国服制》规定:“男子礼服分为大礼服、党礼服2种。

其中大礼服分书用、夜用2种:书用大礼服为西式大氅式;

夜用大礼服类似燕尾服,但后摆呈圆形,裤用西式长裤。

常礼服也分2种:一为西式,一为袍褂式,均为黑色,衣料采用国产丝、毛织品或棉、麻织品。

女子礼服则只有1款:上用长与膝齐的对襟长衫,下用长裙;

衫裙均加绣饰。

穿着礼服出席丧礼时,男子要在左腕缠上黑纱,女子则在胸前缀以黑纱结。

《民国服制》还对礼帽、礼靴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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