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比利时建交

比利时,全称比利时王国。

因古代比利其人而得名,意为“勇敢、尚武”。

位于欧洲西部。

面积30528平方公里包括荷兰境内的飞地巴勒-埃尔东。

人口997.9万1991,其中讲荷兰语的弗兰德区576.9万,讲法语的瓦隆区325.6万包括讲德语的6.8万,使用荷、法两种语言的布鲁塞尔区95.4万。

官方语言为法语和荷兰语。

90%的居民信奉天主教。

首都布鲁塞尔。

主要矿藏是煤,有少量铁、锌、铅、铜。

森林覆盖率为20%。

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国,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其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9.7%。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万美元1995。

粮食靠进口。

工业有钢铁、机械、有色金属、化工、纺织、玻璃、煤炭等。

进出口主要产品是原料制品、运输器材、化工产品和食品。

公元前57年起长期被罗马人、高卢人和日耳曼人分割统治。

14世纪末至15世纪被勃艮第王朝统一,后被西班牙、奥地利和法国统治。

1815年并入荷兰。

1830年10月4日独立。

1831年7月21日国庆日比第一代国王利奥波德一世登基。

两次大战期间均被德国占领。

长期以来,讲荷兰语的弗拉芒地区和讲法语的瓦隆地区存在着地区及语言、民族矛盾,因此造成政党分裂并使政府一度更迭频繁。

1993年正式实行联邦制。

1971年10月25日同中国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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