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生“蠕虫计算机病毒”事件
1998年11月2日美国发生了“蠕虫计算机病毒”事件,给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罩上了一层阴影。
蠕虫计算机病毒是由美国CORNELL大学研究生莫里斯编写。
虽然并无恶意,但在当时,“蠕虫”在Internet上大肆传染,使得数千台联网的计算机停止运行,并造成巨额损失,成为一时的舆论焦点。
美国6000多台计算机被计算机病毒感染,造成Internet不能正常运行。
这一典型的计算机病毒入侵计算机网络的事件,迫使美国政府立即作出反应,国防部成立了计算机应急行动小组。
此次事件中遭受攻击的包括5个计算机中心和拥有政府合同的25万台计算机。
这次计算机病毒事件,计算机系统直接经济损失达9600万美元。
这个计算机病毒是历史上第一个通过Internet传播的计算机病毒。
它的设计者罗伯特·莫里斯正是利用系统存在的弱点编写了入侵Arpanet网的最大的电子入侵者,从而获准参加康奈尔大学的毕业设计,并获得哈佛大学Aiken中心超级用户的特权。
他也因此被判3年缓刑,罚款1万美元,还被命令进行400小时的新区服务,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因为制造计算机病毒受到法律惩罚的人,从而揭开了世界上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计算机病毒问题的新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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