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公布厘定中央官制方案
1906年11月6日,清廷公布厘定中央官制方案,除内阁、军机处及外务、吏、学部仍保留规制外,其余各部均有大幅度变动。
户部改为度支部,增划入财政、税务2处;
巡警部改为民政部;
太常、光禄、鸿胪寺并入礼部;
兵部改为陆军部,将练兵处、太仆寺并入,并暂管海军部和军咨府事;
工、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
刑部改称法部;
大理寺改院,理藩院改部;
另新增设邮传部。
在重新任命担任军机大臣和各部尚书的13名高级官员中,汉人仅占5名。
特别重要的几个部,如度支部、陆军部,均掌握在满人手里。
稍后,清廷又将手握重权的张之洞调任军机大臣,袁世凯调任外务部尚书,并将北洋陆军4镇指挥权收归陆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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