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停战议和
1911年12月18日,清廷代表唐绍仪与革命军代表伍廷芳在上海举行第一次会议。
11月27日,清军攻陷汉阳后,武汉军政府一片混乱。
袁世凯认为和谈时机成熟,遂请英使朱尔典电令汉口英领事出面,提议南北议和。
湖北军政府同意。
12月7日,清廷任命袁世凯为议和全权大臣,袁世凯奏派唐绍仪为全权代表南下。
双方商定在上海举行谈判。
20日,唐绍仪与伍廷芳签署5条草约,主要内容为:召开国民会议,确定共和政体;
优待清室;
先推覆清政府者为大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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