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授受不亲

男女授受不亲 古代交际礼俗。

上古男女交际自由,进入宗法社会后,女性逐渐沦为男性的附庸。

然直至西周时的中原地区,华夏民族仍多少保留原始氏族的遗风,仲春之月,男女自由相会,尽情欢娱。

至战国时期,儒家经典规定的贵族家礼,强调男女隔离与疏远,严防非夫妇关系的两性有过多的接触,不戏允许女子与非自己丈夫的任何男子发生爱情与性关系。

在家庭内部,也严格区别男妇,即使递东西也不允许。

自宋代以后,士大夫之家,男女之分更为严格,将妇女囚禁于一个狭小的天地,不仅限制压抑和摧残了女性对理想异性的爱慕之情,而且扭曲她们的思想、感情与欲望,使其自觉变成封建道德力量的驯服工具。

市井小民等下层社会,虽宽松得多,但也受到较深的影响。

《孟子.离娄上》:“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礼记.曲礼》:“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

嫂叔不通向,......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

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

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

”宋司马光《涑水家仪》:“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

男治外事,女治内事。

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

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

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

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

铃下苍头但主通内外宫,传致内外之物。

”明沈采《千金记》第十一出:“多谢客官。

自古道‘男女授受不亲’,侍奴家放在地下,客官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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