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法医

融荟智慧锦囊,打造文学航母--91文学网 91文学网制作,更多图书请访问 正文 秦汉时期——法医 (更新时间:2004-1-30 16:24:00 本章字数: 574)   秦汉时期迄今未见流传下来系统的法医学资料,但文献中有几个在法医学史上值得称道的事例:   1、窒息死动物试验 王充(公元27~约97年)最早提到窒息死的动物试验:“致生息之物密器之中,覆盖其口,漆涂其隙,中外气隔,息不得泄,有顷死也。

”(王充《论衡·道虚篇》,卷7,第11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   2、雷击纹的发现 王充在其《论衡·雷虚篇》中首先指出了雷击纹是雷击死的指征,并对其成因作了朴素的解释:“夫雷,火也。

火气剡人,人不得无迹,如炙处,状似文字。

”同时还指出了雷击所致的其他烧伤征候:”以人中雷而死,即询其身;

中头,则须发烧焦;

中身,则皮肤灼焚,临其尸上闻火气。

”   3、诈病的诊断与治疗 张仲景最早提出一种诈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设令向壁卧,闻师到不惊起而眄视,若三言三止,脉之咽唾者,此诈病也。

设令脉自和,处言:‘汝病大重,当须服吐下药,铖灸数十百处’,乃愈。

”(《注解伤寒论·平脉法》,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年)   4、铁钉钉进头部致死例 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头部刺创。

他杀多见于酒后或病弱者,自杀多见于精神病患者,现今各地仍时有所闻。

最早的案例见于东汉,严遵为杨州刺史,“曾巡行部内,忽闻哭声惧而不哀,驻车问之,答曰:”夫遭火烧死。

’遵令吏守其尸,乃有蝇集于首。

披髻视之,得铁钉焉。

因知此妇与人共杀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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