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祭之以酒

少数民族祭之以酒   白族本主崇拜亦如其他祭礼,贯穿着种种用酒习俗。

  和酒密切关联并有重大历史背景的本主首推慈善夫人和打猎将军。

慈善,又称柏节或白洁,相传为大理南诏时期六诏之一的邓戏诏王妃;

打猎将军原名骆罗,相传为南诏国主皮逻阁的传令兵。

文献记载:“皮逻阁虽灭五诏,得其土地,而各诏之遗裔尚存,…··乃于国中预设一楼,极其华丽,楼上陈设锦绣,而中之户膨板振,悉用松明。

每举宴会,即与臣下登此楼,饮酒尽欢。

至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六月二十五日,正值祭祖之期,令人招聚五诏遗奇同来助奠,诸酋闻命,不敢不来。

至期,祭毕举宴,延众登楼,饮,皆尽欢。

须变,皮逻阁佯醉,下楼击鼓发火焚楼,各诏首领尽成灰烬。

”这就是云南地方史上有名的火烧松明楼事件。

最早识破这一阴谋的邓赅诏王妃柏节,事先力阻丈夫赴宴,未果。

灾难后,通过事先准备好的金机记号认出了丈夫的遗骸。

柏节返归故土,率部抗击南诏的欺凌,几经血战,败北被俘。

南诏王皮逻阁惊羡相节美貌,欲以为妻,并答应了柏节穿白纸孝衣游洱海,一同祭奠丈夫的要求。

农历八月八日,相节斟满深深融透对丈夫的思念和对故土的怀恋的苦酒,洒向洱海,随后投海全节。

而奉令通知五诏遗裔前来助英的传令兵验罗打猎归来,在巍山县龙圩城门惊闻噩耗,万分愧疚,遂自刎于城下。

火烧松明楼一事,在白族社会中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白族传统节日“耍海会”即源于柏节祭酒殉夫之事。

每年农历八月初八日,白族竟相泛舟洱海,向水中扔馒头酒美酒以祭相节。

慈善夫人的坚贞不屈。

骆罗的忠厚善良,在代代相传中逐渐神化,成为护佑村庄的神灵,许多白族村落以慈善夫人、骆罗为本主。

鹤庆县板桥村等7个村各有一座以慈善夫人为本主的庙,并取“柏节”谐音,称其庙为‘它姐庙”,大大缩短了神与人之间的距离;

而巍山县的打猎将军庙,即建于骆罗自刎之地,庙中的骆罗负弓骑马,右手执酒壶,左手端酒杯,双眼圆睁,充满自责、愤慨之气。

大理喜洲的本主是“九坛神”,从不同凡响的称号就可探知贪杯好酒的本色。

据说,某年,保护范围久旱不雨,村民祈雨,九坛神欣然应约赴宴,开怀畅饮,以至烂醉如泥,无法归去,保护子民的大事也只好作罢!

从本主崇拜中,可以看出白族对酒的认识与评判。

火烧松明楼通篇有酒:暴君借酒设宴,铲除异己,酒是一场重大政治阴谋的帮凶卜柏节洒酒致哀,酒是忠贞义情和崇高气节的载体;

百姓以酒祭海,酒是对宁死不屈的女人的褒奖;

打猎将军携壶执杯,死不瞑目的耿直形象,唤醒厂一代又一代的白族人。

当心酒,当心美酒浸泡膨胀的野心和美酒后面潜伏的阴谋诡计!

九坛神的故事则直观地告诫后人:喝酒不是坏事,喝出水平也能成神成仙,但切莫贪杯误事。

白族本主崇拜中的酒文化现象,表现出白族对酒这种特殊饮料功能的认识与理性思考。

拂去本主崇拜的神秘面纱,通过探讨本主崇拜与酒的关联,对帮助我们认识白族文化、认识白族的民族性格具有积极的意义。

家鼓与家住:美酒绕国的权柄   铜鼓。

木鼓和铁柱,在壮族、彝族、傣族、景颇族、拉枯族。

侗族等民族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的意义,是少数民族文化中极具勉力的组成部分。

  铜鼓在举世闻名的西南青铜文化中最引人注目。

铜鼓最初是作为烹煮用具行世,随着铁制器具的普及和青铜铸造工艺的日趋精致而成为打击乐器,最后因日益稀少而成为权力的象征。

崇山峻岭中,许多民族将铜鼓视为护村镇寨的宝物,秘不示人。

一般而言,拥有此物即大权在握,遇有民族性的重大活动,先行祭把,再行运作。

木鼓则较为常见,基诺族、景颇族。

优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寨都有木鼓,多置于村寨中心或土司、头人。

祭司家中,击鼓聚众,闻鼓行事,鼓捶也是权柄之所在。

木鼓,从选树、伐木。

制作到安置,都贯穿着一整套繁琐复杂的祭仪,每个过程都离不开酒。

一经安置,全寨要定期献酒茶把,不得随意移动。

基诺族木鼓换鼓皮,要把木鼓搬到赛外,专门搭建草棚,以美酒佳肴时时供奉;

接回寨时,周巴(寨主)要双手捧两杯酒向木鼓祈祷,归途一路酒香,载歌载舞。

  铁柱是少数民族政治文化产物,祭柱的规模远甚于祭鼓。

祭鼓是一村一寨的集体行为,祭柱是政治集团行为。

云南晋宁县石寨山出土的贮贝器盖上就有祭柱场面的描绘,其中一件,小小的贮贝器盖上,、加祭扫的人数多达120余人。

由此可见,在相当长的时期之内,祭柱曾盛行滇中。

作为权力的象征。

位于云南弥渡县铁庙村的南m铁灶最为知名。

该往基高2米,柱体高3.3米,周长l.5米,一安心圆体,为南诏政权君权神授的象征,著名的(南诏中兴画卷)中,即有祭往风俗的描绘,画卷上一往正立,往前祭筵横陈,席上列九鼎牺牲,时为“白国王”的云南大将军张乐尽求与洱海请部落入大首领虔诚面往跪拜。

  以酒祭鼓和祭柱,表面上是用佳酿表达对神明的恭敬崇奉,实质上,导演祭粑活动的人深刻明白鼓和往的权力象征性,并通过祭酒营造一种庄严肃穆的氛围,以此形成强烈的心理压力,强化人们对权力的顺眼和崇拜。

一碗清酒定吉凶   占卜有别于宗教,但又常常伴随着宗教活动而发生,比如农业祭扫中,常以占卜预测丰稳;

有别于巫术,但又往往成为巫术活动的前奏,比如驱邪逐鬼前,常以占卜确定驱逐的对象和方法。

占卜是少数民族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而且,无庸讳言,这一现象至今仍在一些民族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少数民族的占卜活动多由祭司、巫师等宗教职业者兼之。

明清之际,彝族社会中已有专供占卜的典籍;

红河流域的哈尼族社会中,占卜“其精者,能知天象,断阴阳”②;

而基诺族专事占卜的人称‘它腊泡”,为了求得占卜的准确,为当事人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白腊泡家中都设有一座高、党各30厘米左右的木制鬼房(基诺语称‘响周”),长年供奉白腊泡内(即白腊泡鬼),鬼房内装一个盛满酒的陶质酒壶,壶上以芭蕉叶制的尖帽罩盖,白腊泡外出占卜时要在鬼房前祭酒求鬼保信自己,占卜所得的酬物也要先敬鬼房的白腊泡内。

  以酒行卜是少数民族中独具特色的占卜法,彝族、苗族、傣族等均有“酒卦”。

据蔡家映先生调查,滇西独龙江流域的独龙族常用的占卜法有十余种,而第一位者当属酒卜①。

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如节庆期间。

宗教活动),独龙人将饮尽的木酒碗朝某个方向抛出以卜吉凶,如独龙族特有的新年节“卡雀哇”期间,男人在火塘边彻夜长钦,兴尽,把木酒碗抛在火塘上方挂着的吊板上以卜吉凶,碗口朝上则吉,倒扣则凶。

独龙族保命延寿的古老生命祭仪称“苏拉乔”,祭祖对象是对男人生命威胁最大的鬼“苏拉卜p”,要求保命延寿的人在家中火塘焚烧大量青松枝,屋外立一根挂一块新麻布毯的竹竿,牢下置一簸箕,盛置养面捏制的岩羊、山驴、鹿于诸兽为祭品,并置列5-6个盛满酒的碗,主祭人端起酒祝祷:“苏拉苏拉,你们喜欢的东西,今天我们全都给你了,就是不要伤害这个人,让他的卜拉③好好活着,寿命长长的……。

”然后把酒碗依次递给要求保命者,由其逐个平抛出去,若是碗口朝地则短命,碗口朝天则长寿。

此外,独龙族通事多卜,最简单的酒卜法是用酒一碗平放地上,边祈祷边观察酒纹波动的方向,若向占卜者的方向波动则吉,反之则凶。

  景颇族也常用代酒卦为重大决策寻求依据。

景颇人婚礼中,敬酒人具有很重要的地位,而敬酒人的产生,不是依据尊卑等级和性别长幼来选择,而是由巫师以酒卦决定。

酒卜还用于建房这一类重大活动中,景颇人用芭蕉叶包扎两包酿酒的糯米饭,在建地基的两端各理一包,3-5天后取出,若糯米饭酒味香甜,则大吉,若酒味酸涩,则应另选地基。

  在天灾人祸频繁发生、医疗保健手段落后的时代,人们只好将生命托付给鬼魂主宰。

独龙族在建国前普遍流行的以酒为卜的生命祭仪,与独龙族社会医疗的落后不无关系;

景颇族以酒卜择地基,却有一定的科学依据:长期生存在阴冷潮湿的大森林中,温暖干燥的栖身场所是必然选择,以制酒的糯米饭理人士中,可以测定土层的温度和湿度。

温和干燥的土层使粮食易于发酵,因此,酒味甘甜的地基为大吉。

  如果说独龙族、景颇族的酒卜只是涉及生产和生活,那么,云南金平、河口等县的瑶族金门支系选举村老的方式,则是酒卜介入社会组织、政治宗教制度等重要领域的最有特色的证据。

建国前,该地区瑶族金门支系聚居的村寨,由百姓选举村老、寨主、龙师三人组成的村寨领导班子。

选举的办法之一就是候选人各自携带自酿的米酒到上届村老家中互相品尝,谁的酒甜,就由   谁担任村老。

村老兼有行政管理和宗教组织的职能,能酿出好酒的人即可成为一寨之主,而品尝比较前,候选人无法知道自己的酒究竟能否甜过别人的酒。

升迁与否,全系一碗米酒。

酒与巫术   巫术,是少数民族文化的又一奇异景观,而大部分巫术都离不开酒。

巫术用酒是少数民族巫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

  少数民族巫术以杀牲、使酒。

诅咒为主要内容。

巫术用酒有两种方式:一是利用鬼魂“喜酒、好酒、嗜酒”的弱点,诱使作祟的凶煞恶鬼离开某人、某地或某事;

二是利用酒的驱邪除恶功能,强使凶煞恶鬼离开某人、某地或某事。

前者的思维是从被驱使的对象出发,各个民族所建树的鬼魂世界一如人间,各式各样的鬼魂悉同其民,将酒视为最好的饮品,可以利用甘甜的酒味。

浓郁的酒香诱使离开;

后者是从用以驱使的物品出发,各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发现酒具有消炎杀菌、短暂祛除生理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负荷等功能,并将这一物质功能引入心理观念中,生发出以酒配合巫术的其他手段,使某人健康、某地平安或某事顺利,使事物按人的意愿发生和发展。

  凉山彝族送风湿鬼的仪式“丝尔寄”,采用的就是诱使离开的办法。

由于山深林密,栖身环境潮湿,凉山彝族极易患风湿病,风湿鬼的种类也多达15类之众①。

“丝尔寄”的主要程序是:患者将毕摩请至家中火塘的右上方就座,敬上一杯酒,毕摩根据病情画咒符,在一种名叫“日都西尼”草上用嘴喷酒,然后用喷过酒的草扎成草像,念咒后,将草像送到远离村寨的树林中。

据说,喷酒在“日都西尼”草上扫拂患者,目的是用酒的香味把病人身上的风湿鬼引诱到草上,再扎成像送出去,使患者康复。

拉枯族苦聪人赶撵山鬼也常常采用以礼待之、好酒相送的办法,除献给山鬼现成的酒外,也让山鬼带去酿酒的酒曲,告诫山鬼“哪里来,从哪里走,归回到哪里去”,目的是使当事人“家中做酒药,要给酒药好;

家中烤酒,要给酒出得多,给酒又辣又香……全家老小好吃好在,全家老小无病无痛”。

而景颇族则认为: 聪明的人类, 首先敬水鬼, 用烧酒和水酒。

献完了水鬼, 喝下纯净甘甜的水, 人类的声音, 清脆又悦耳。

  强制性地以酒驱除邪煞恶鬼是常见的方式。

一些少数民族保留“净屋”习俗,就是以酒为主或以酒为辅,强行驱逐家中的邪煞。

例如,一些民族都有接到亲人亡故的恶噩后,在家中以口含酒四处喷酒除秽的习俗;

举丧出殡后,要由巫师手举火把,在楼上楼下。

房前屋后喷酒驱邪。

昆明北郊西山区谷律核桃青一带的彝族认为,久病不愈者,是被一个叫“都姜恶浪”的恶鬼纠缠,要由毕摩念经作法予以驱逐。

其法:由毕摩设坛请神,在患者身旁念经后,点一火把,在房中的各个角落巡游,并不断往火把上喷酒,使火光烛天,直至毕摩认为恶鬼已被驱除①。

  独龙江流域的独龙族社会中,神和鬼尚无严格的区分,来自天上的鬼叫“南木”,类似神抵,多行善举,偶而也受巫师操纵作恶;

居住地上的鬼叫“卜郎”,多属凶煞邪恶之辈,并因固定在某一方面作恶而分成不同类型,须好酒好肉好生伺候。

独龙族巫师称“南萨”或“龙萨”。

南萨巫医并举,是通达人鬼者。

有的南萨常年在家中的火塘边或者窗台下摆一碗酒,供往来于天上人间的鬼们饮用。

这酒不能由妇女摆放,妇女也不能随意触动酒碗,尤其是月经期间的妇女,甚至月经期间的妇女酿的酒,鬼也不饮用。

而龙萨则是地地道道的巫师,独龙人久病不愈或是急病突发时,即认为是恶鬼作祟,必须由龙萨来驱鬼。

一般的驱鬼仪式较为简单,在患者家中摆一小供桌,列置水酒。

肉,供鬼取用,但仍然不能让妇女摆放或触动,禁用妇女月经期间酿的酒,必须由男人摆酒才干净,鬼才会喝。

驱鬼时,龙萨一手有节奏地摇动小铃销,一手舞动长刀,呐喊跳跃,极尽恐吓之能事。

独龙族驱鬼的种种禁忌,说明性别歧视已经渗入鬼魂世界,父亲为主导的社会组织形态已经形成,但仍需要通过种种方式予以强化。

独龙族家庭组织的分工已相对稳定,酿酒是妇女的常规性工作之一,鬼不可能不饮用妇女酿的酒,而只是不饮用妇女月经期间酿的酒,因为独龙族认为妇女在月经期间是不洁的。

  还应该提出的是,各民族中沟通现实与幻化世界之间的巫师,多是职业化或是半职业化的,酒是其巫术占卜活动所获得的主要报酬。

请巫师须以酒为礼,巫师上门接待以酒,巫师离去酬谢以酒,这大概是所有巫术活动都和酒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原因之一。

滇南弥勒县西山彝族阿细支系聚居区,建国前,每个村都有‘啊姐受”和“尼摩达”两种宗教人物。

阿姐受介于毕摩和巫师之间,多在丧葬中念经,但较之真正的毕摩,所念的经文仅靠口耳相传,没有专门的经典;

尼摩达纯属巫师,多由妇女充当。

阿姐受进行法事活动的酬劳是半升米、半斤酒,尼摩达相应还要少一些,但每年八月十五,各家要给尼摩达送一碗米、一碗酒,过年时,要送3-4斤腊肉、一斤米、一斤酒。

据说,不送酒肉,神是不允许的。

这说明,巫术在阿细社会中已十分盛行,其职业和从业者已受到人们的普遍敬畏,并且受到社会习惯法的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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