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孝女

朝代:作者: 张籍 体裁: 五律

孝女独垂发,少年唯一身。

无家空托墓,主祭不从人。

相吊有行客,起庐无旧邻。

江头闻哭处,寂寂楚花春。

注释江陵孝女(1)孝女独垂发,少年唯一身(2)。

无家空托墓(3),主祭不从人。

相吊有行客(4),起庐因旧邻(5)。

江头闻哭声,寂寂楚花香(6)。

校注:(1)罗谱系于穆宗长庆二年(八二二),时张籍在长安,任水部员外郎。

陈注:「《旧唐书.地理志》:『荆州江陵府,隋为南郡,天宝元年改为江陵郡。

』」(2)垂发,谓年幼,未束发。

唯一身,谓其为孤独之身也。

(3)托墓,托身于墓冢之处。

(4)按:此谓行客吊其亲丧(5)因,《全唐诗》卷三八四作:「无」。

起庐,搭建小屋。

(6)陈注:「江陵属楚,故言楚花,亦所以记物色。

造境凄清矣。

」------------张籍诗集校注(李建昆 校注)-------------出处全唐诗:卷384-5

版权声明:他人将文学素材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uesucai.com/search/gushici/1/160895866.html

点击加入QQ交流群:{{qqQ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