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锟、吴佩孚向段祺瑞宣战
1919年7月9日上午,曹锟在天津举行誓师典礼,派吴佩孚为前敌总司令,所部名为讨逆军,设大本营于天津,司令部于高碑店。
吴佩孕兼西路总指挥,曹瑛为东路总指挥,另派第一混成旅旅长王承斌驻郑州为后路总指挥。
7月12日,吴佩孚、曹瑛、王承斌、赵玉珂、潘矩楹、阎相文、萧耀南等率全体将士发出通电,措辞强硬地说:“段氏祺瑞,秉性凶残,专擅恣睢,阴贼险狠。
......援引小徐徐树铮,朋比为奸,购械吞款,庇恶乱法。
视总统为赘旒,视国疆为敝屣、视民意为刍狗,视约法为弁髦。
以国军为一已之爪牙,以疆吏为一家之私产,以他人之从违为黜陟,以一已之喜怒为祸福。
尤可恨者,专横暴戾,性与人殊。
用徐卖国筹边,则曰为国进贤;
引贼扰乱内蒙,则曰为国启土。
森林路矿,则抵押净尽;
民膏国帑,则斫丧无余。
利用参战以供内争,对外则宣而不战,对内则战而不宣。
”“为俯顺舆情计,为保存国民人格计,为培养国家命脉计,不得不整饬戎行,诉诸武力,歼厥渠魁,取彼凶残,攘除奸凶,以纾国难。
”7月13日,吴佩孚又发表出师讨贼通电称:“自古中国,严中外之防,罪莫大于卖国,丑莫重于媚外。
穷凶极恶,汉奸为极。
段祺瑞再秉国政,认仇作父。
始则盗卖国权,大借日款,以残国胞;
继则假托参战,广练日军,以资敌国;
终则导异国之人,用异国之钱,运异国之械,膏吾民之血,绝神黄之裔,实敌国之忠臣,民国之汉奸也。
......佩孚等束发受书,尝闻大义,治军而还,以身许国,誓不与张邦昌、石敬塘、刘豫、吴三桂之徒,共戴一天。
贼生则我死,我生则贼死。
宁饮弹而瞑目,不为外奴以后亡。
......今日之战,为讨贼救国而战,为中国民族而战,其幸之血,绝神黄之裔,实敌国之忠臣,民国之汉奸也。
......佩孚等束发受书,尝闻大义,治军而还,以身许国,誓不与张邦昌、石敬塘、刘豫、吴三桂之徒,共戴一天。
贼生则我死,我生则贼死。
宁饮弹而瞑目,不为外奴以后亡。
......今日之战,为讨贼救国而战,为中国民族而战,其幸不辱命,则佩孚等解甲归田,勉告无罪于同胞;
其战而死,为国人争人格,死亦有荣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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