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楚材(1190-1244)
耶律楚材(1190-1244)的同义词反义词
yé/yē lǜ chǔ cái (1190-1244)蒙古大臣。字晋卿。契丹族。辽皇族后裔。成吉思汗时被召用,深受信任。窝阔台(太宗)即位后,建议军民分治,反对以汉地为牧场,并建立赋税制度。破金汴京(今河南开封)时,建议废屠城旧制。曾以守成必用文臣为理由,开科取士,释放被俘为奴的汉族儒士,渐兴文教。治国近三十年,官至中书令,蒙古汗国和元朝立国规模都由他奠定。
试策
试策的同义词反义词
shì cè1.古代考试取士的方法之一。有司就政事﹑经义等设问﹐令应试者作答。
贡计馆
贡计馆的同义词反义词
gòng jì guǎn1.地方派遣进京贡献方物的人的住所。在开科取士的时候,则作为各州府应选士子的住所。
郢匠
郢匠的同义词反义词
yǐng jiàng1.楚郢中的巧匠,名石。《庄子.徐无鬼》:"郢人垩漫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后以"郢匠"喻指文学巨匠。 2.喻指衡文取士的考官或砥砺切磋的师友。
三舍法
三舍法的同义词反义词
sān shè/shě fǎ1.宋神宗时取士法,为元丰新法之一。其法分太学为外舍﹑内舍﹑上舍,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依一定年限和条件,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最后按科举考试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在舍读经为主,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绍圣中,曾一度废科举,专以三舍法取士。宣和三年,诏罢此法。见《宋史.选举志一》﹑《选举志二》。
六科
制举
制举的同义词反义词
zhì jǔ1.制订选拔贤才的方法。 2.唐代科举取士制度之一。除地方贡举外,由皇帝亲自诏试于殿廷称为"制举科"。简称"制举"或"制科"。宋代因之,如南宋绍兴年间开博学鸿词科。清代如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的两次博学鸿词科及清末的经济特科等,亦皆属制举性质。 3.后皇帝殿试进士亦称"制举"。参阅清顾炎武《日知录.制科》。
制策
制策的同义词反义词
zhì cè1.皇帝有事书之于策(竹简)以问臣下,称为"制策"。汉武帝元光元年诏贤良,各"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董仲舒﹑公孙弘等都先后对策。见《汉书.武帝纪》。后为科举考试所采用,成为国家取士的科目之一。
副榜
副榜的同义词反义词
fù/pì bǎng/bàng1.科举时代会试或乡试取士,除正榜外另取若干名,列为副榜。始于元至正八年。明永乐中会试有副榜,给下第举人以作官的机会。嘉靖中有乡试副榜,名在副榜者准作贡生,称为副贡。清只限乡试有副榜,可入国子监肄业。
副贡
副贡的同义词反义词
fù/pì gòng1.清代科举取士,在乡试中备取的列入副榜,得入太学肄业,称为副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