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那斯雷丁当了大法官,有甲乙二人来打官司。

甲说乙咬伤了他的耳朵,要求乙赔偿,乙却说没有他的事,那是甲自己咬的。

那斯雷丁宣布休庭,然后回到休息室,用了一个钟头的时间,试图咬自己的耳朵,结果只把自己的前额弄出一块青紫来。

于是此案判决结果如下:如果甲的额头有一块青紫,那就是他自己咬的,否则就是乙咬的无疑。

版权声明:他人将文学素材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uesucai.com/search/SC_joke/1/44323635.html

点击加入QQ交流群:{{qqQ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