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相
(名数)因明三支作法中,因所必备之三个法则也。
一,遍是宗法性。
二,同品定有性。
三,异品遍无性。
盖因以确立未决宗义之理由而名,故与宗及同喻之关系应必有,同时与异喻之关系须绝无。
此因所以有三相之别也。
因体
(术语)于因明为因之体者。
即有法上所具之义,立者敌者共许之事件也。
立声无常之宗,声论师及佛者共许同有,所作之义,是即因体也。
因修
(术语)因地之修行(修行佛因之位为因地),又修行成佛之因也(本为修因,对于果证而颠倒其句耳)。
慈恩传序曰:“示之以因修,明之以果证。
”查询
因兰
(术语)兰者偷兰遮也。
是为四重禁之方便。
故云因兰。
【参见: 偷兰遮】
因分可说
(术语)佛陀证悟之性海,为佛佛自知之法,不可言说,是曰果分不可说。
然此不可说之果分,得于因人之机缘略说一分,是曰因分可说。
因分者,其所现所说,皆为因位因人,故只谓是因位因人所知所了之分际也。
五教章上曰:“地论云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者是也。
”即十地论二所谓:“前言十地义,如是不可得说闻,今言我但说一分,此言有何义?
是地所摄有二种:一因分,二果分。
说者解释,一分者是因分,于果分为一分,故言我但说一分。
”
因因
(术语)对于果果而言。
【参见: 果果】
因地
(术语)修行佛道之位也。
对于成佛之位为果地或果上而名。
圆觉经曰:“说于如来本起清净因地法行。
”楞严经五曰:“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无生忍。
”又因于地也。
因地倒者因地起
(杂语)迷悟不离心,倒与立不离地也。
玄义六下曰:“若信若谤,因倒因起。
如喜根虽谤,后要得度。
”禅林类集正觉逸颂曰:“堪悲堪笑修山王,因地起兮因地倒。
”宗镜录七曰:“如人因地而倒因地而起,一切众生,因自心根本智而倒,亦因而起。
”文句记十之中曰:“因谤堕恶,必由得益。
如人倒地,还从地起。
”
因地倒者还因地起
(譬喻)譬逆缘即顺缘也。
大方等如来秘密藏经下曰:“迦叶!
假有人天坠堕于地,堕大地已,还依大地而得起住。
如是!
迦叶!
是众生等,于如来所,生不善故,堕在恶道。
堕恶道已,还缘如来,速得出离。
云何名为缘如来?
于如来所生殷重心。
”大庄严经论二曰:“如人因地跌,还扶而得起,因佛得过愆,亦因佛灭。
”付法藏传五曰:“佛陀蜜多告曰:尼干,如因地倒,还扶而起。
汝若归佛,此罪可灭。
”法华文句曰:“其无善因,不谤亦堕。
因明正理门论本
(书名)陈那菩萨造,唐玄奘译,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