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溺文序

作者: 柳宗元 朝代: 唐代

  永之氓咸善游。

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湘水。

中济,船破,皆游。

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

其侣曰:“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

”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

”曰:“何不去之?

”不应,摇其首。

有顷,益怠。

已济者立岸上呼且号曰:“汝愚之甚,蔽之甚,身且死,何以货为?

”又摇其首。

遂溺死。

吾哀之。

且若是,得不有大货之溺大氓者乎?

于是作《哀溺》。

  永之氓咸善游。

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湘水。

中济,船破,皆游。

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

其侣曰:“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

”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

”曰:“何不去之?

”不应,摇其首。

有顷,益怠。

已济者立岸上呼且号曰:“汝愚之甚,蔽之甚,身且死,何以货为?

”又摇其首。

遂溺死。

吾哀之。

且若是,得不有大货之溺大氓者乎?

于是作《哀溺》。

  永州的百姓都善于游泳。

一天,河水上涨的厉害,有五六个人乘着小船横渡湘江。

渡到江中时,船破了,船上的人纷纷游水逃生。

其中一个人尽力游泳但仍然游不了多远,他的同伴们说:“你最会游泳,现在为什么落在后面?

”他说:“我腰上缠着很多钱,很重,所以落后了。

”同伴们说:“为什么不丢掉它呢?

”他不回答,摇摇他的头。

一会儿,他更加疲乏了。

已经游过河的人站在岸上,又呼又叫:“你愚蠢到了极点,蒙昧到了极点,自己快淹死了,还要钱财干什么呢?

”他又摇摇他的头。

于是就淹死了。

我对此感到十分悲哀。

如果像这样,难道不会有大利淹死大人物的事情吗?

于是写下了《哀溺》。

   参考资料: 1、 朱庆.文言诗文点击: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

  永之氓(méng)咸善游。

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湘水。

中济,船破,皆游。

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

其侣曰:“汝(rǔ)善游最也,今何后为?

”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

”曰:“何不去之?

”不应,摇其首。

有顷,益怠(dài)。

已济者立岸上呼且号曰:“汝愚(yú)之甚,蔽之甚,身且死,何以货为?

”又摇其首。

遂溺(nì)死。

吾哀之。

且若是,得不有大货之溺大氓者乎?

于是作《哀溺》。

  永:即永州。

氓:古代指百姓。

咸:都。

湘水:即湖南境内的湘江。

善:通“擅”,擅长。

暴:涨。

绝:渡过。

济:渡河。

组词:救济。

中济:渡到河中央。

寻常:古代八尺为寻,再加倍为常,意为几尺远。

不能寻常:达不到平时游泳的水平。

有顷:一会。

益:更。

后:落后。

怠:疲乏。

有顷益怠:一会儿就疲乏了蔽:昏聩,不明是非。

蒙昧侣:同伴。

去:丢弃,放弃。

且:将,将要。

腰:腰缠。

吾哀之:为动用法,我为他感到悲哀。

湘水:即湖南境内的湘江货:这里指钱。

参考资料: 1、 朱庆.文言诗文点击: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

  永之氓(méng)咸善游。

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湘水。

中济,船破,皆游。

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

其侣曰:“汝(rǔ)善游最也,今何后为?

”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

”曰:“何不去之?

”不应,摇其首。

有顷,益怠(dài)。

已济者立岸上呼且号曰:“汝愚(yú)之甚,蔽之甚,身且死,何以货为?

”又摇其首。

遂溺(nì)死。

吾哀之。

且若是,得不有大货之溺大氓者乎?

于是作《哀溺》。

  永州的百姓都善于游泳。

一天,河水上涨的厉害,有五六个人乘着小船横渡湘江。

渡到江中时,船破了,船上的人纷纷游水逃生。

其中一个人尽力游泳但仍然游不了多远,他的同伴们说:“你最会游泳,现在为什么落在后面?

”他说:“我腰上缠着很多钱,很重,所以落后了。

”同伴们说:“为什么不丢掉它呢?

”他不回答,摇摇他的头。

一会儿,他更加疲乏了。

已经游过河的人站在岸上,又呼又叫:“你愚蠢到了极点,蒙昧到了极点,自己快淹死了,还要钱财干什么呢?

”他又摇摇他的头。

于是就淹死了。

我对此感到十分悲哀。

如果像这样,难道不会有大利淹死大人物的事情吗?

于是写下了《哀溺》。

  永:即永州。

氓:古代指百姓。

咸:都。

湘水:即湖南境内的湘江。

善:通“擅”,擅长。

暴:涨。

绝:渡过。

济:渡河。

组词:救济。

中济:渡到河中央。

寻常:古代八尺为寻,再加倍为常,意为几尺远。

不能寻常:达不到平时游泳的水平。

有顷:一会。

益:更。

后:落后。

怠:疲乏。

有顷益怠:一会儿就疲乏了蔽:昏聩,不明是非。

蒙昧侣:同伴。

去:丢弃,放弃。

且:将,将要。

腰:腰缠。

吾哀之:为动用法,我为他感到悲哀。

湘水:即湖南境内的湘江货:这里指钱。

参考资料: 1、 朱庆.文言诗文点击: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

零陵春望

作者: 柳宗元 朝代: 唐代

平野春草绿,晓莺啼远林。

日晴潇湘渚,云断岣嵝岑。

仙驾不可望,世途非所任。

凝情空景慕,万里苍梧阴。

平野春草绿,晓莺啼远林。

平坦空旷的原野上,春天的芳草满是绿意,早晨的莺鸟在远方的树林间啼鸣。

日晴潇湘渚,云断岣嵝岑。

阳光晴和,洒落在潇水与湘水的岸边沙洲,云朵断续不接,飘扬在岣嵝山的小峰上。

仙驾不可望,世途非所任。

得道成仙是无从盼望的,世间也非我所能承受的居处。

凝情空景慕,万里苍梧阴。

沉思凝神也只能空自仰慕,那万里之外,卒于苍梧之野的舜帝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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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野春草绿,晓莺啼远林。

平坦空旷的原野上,春天的芳草满是绿意,早晨的莺鸟在远方的树林间啼鸣。

日晴潇湘渚,云断岣嵝岑。

阳光晴和,洒落在潇水与湘水的岸边沙洲,云朵断续不接,飘扬在岣嵝山的小峰上。

潇湘:湖南潇水和湘江的合称。

潇水出自湖南永州市蓝山县紫良乡野狗山南麓,湘水出自广西兴安越城岭海洋山,二水自永州芝山苹岛汇合,自湘江发源地至衡阳,谓之潇湘,而大部分在永州境内,因而永州也有潇湘之称。

渚(zhǔ主):水中间的小块陆地。

岣嵝:衡山的主峰。

岑(cēn):岑崟(yín),山高峻貌。

司马相如《子虚赋》:“岑崟参差,日月蔽兮。

”此为岣嵝山之高峻。

仙驾不可望,世途非所任。

得道成仙是无从盼望的,世间也非我所能承受的居处。

仙驾:驾,特指大禹的车。

《辞源》:“古代神话传说,禹在此(岣嵝峰)得到金简玉书。

” 凝情空景慕,万里苍梧阴。

沉思凝神也只能空自仰慕,那万里之外,卒于苍梧之野的舜帝英灵。

凝情:凝,凝聚,集中,这里指怀着深情。

景慕:崇敬景仰。

苍梧:山名,即九嶷山,在今湖南永州。

阴:通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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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野春草绿,晓莺啼远林。

日晴潇湘渚,云断岣嵝岑。

仙驾不可望,世途非所任。

凝情空景慕,万里苍梧阴。

  唐代后期由于人烟稀少,蔡家机场一带的湘江东岸尚未开垦耕种,为一片平野。

“晓莺啼远林”,进一步说明此片平野面积广阔,一片葱绿的草地。

地势低平的湿地土壤中含氧低,不适林木生长,林木多分布平野边缘丘陵上,故曰“远林”。

  “潇湘渚”即巴洲滩,诗人清晨泛舟而下,首先到达巴洲滩。

此时已早晨七八点钟,一个大好晴天,适宜诗人深入民间访问,考察风土民情。

“云断岣嵝岑”,岣嵝岑,乃指“衡山”,它的最高峰为祝融峰。

此句意含诗人北望长安,视线被“衡山”所挡。

这是诗人曲折表达受迫害的贬谪心情。

古史相传,大禹曾驱车到洞庭以南考察水情,禹是传说中的上古圣人之一。

此句暗指唐宪宗效法先圣尧舜治理天下。

“世途非所任” ,应从积极方面去理解,反映诗人一心报国无门,被贬南荒之地,时刻思念重返朝廷,效忠君皇,为国为民尽自己一份历史责任而不可能,诗人多么盼望皇帝召其北归。

诗的最后两句切题,舜帝南巡野死九嶷。

诗人一向以邀尧舜为师,表明自己的历史责任感。

中国历史上不少志士仁人都具备此种历史责任感,所以他们成为中华民族历史的脊梁。

这两句诗实写苍梧,即九嶷山,暗指舜帝的英明,借喻唐宪宗以兴尧舜之风为己任,能召回永贞革新志士重返朝廷,效忠皇帝,实现政治革新。

这仅仅是诗人的主观愿望,此句蕴含诗人多少相思泪!   柳宗元26岁中博学鸿词科,步入仕途,“超取显美”,任礼部员外郎,虽是六品京官,却有资格参加早朝议事。

现在身处逆境,成了被禁锢的囚徒,他在零陵深入民间访贫问苦,这是一般被贬斥的朝官不可能自觉做到的。

所以只有把握柳宗元政治革新的进步思想本质,才能理解诗人在元和四年春深入民间之举的缘由。

“凝情空景慕,万里苍梧阴”,诗的落脚点在一个“阴”字上,其实还是空望一场,但又表现诗人强烈的爱国爱民的激情,这是历史上进步文人的共同心态。

  这是首次发现柳宗元贬永十年,第一次写于今冷水滩区管辖地域的诗,为研究柳宗元政治革新思想的人民性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初步认定《零陵春望》写于元和四年春。

此时柳的姨父崔敏已任永州刺史,有了保护伞,所以他的行动较前自由一些,因此盼望回长安的心情更急切。

这一时期柳宗元写了一些信向长安亲友求助,设法返回朝廷,这是诗人写《零陵春望》的内心企图。

由于唐宪宗及保守派对柳的歧视,致使柳宗元贬永十年不得被召回供职,反而贬到岭南柳州而客死任所。

柳宗元一生仕途多舛,报国无门,这是中国历史上许多进步人士的共同命运! 译赏内容整理自网络(或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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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卢衡州书因以诗寄

作者: 柳宗元 朝代: 唐代

临蒸且莫叹炎方,为报秋来雁几行。

林邑东回山似戟,牂牁南下水如汤。

蒹葭淅沥含秋雾,橘柚玲珑透夕阳。

非是白蘋洲畔客,还将远意问潇湘。

临蒸且莫叹炎方,为报秋来雁几行。

你处在临蒸,也用不着叹息身处在炎热的南方,秋天到来时还有几行大雁到你那里栖息。

林邑东回山似戟,牂牁南下水如汤。

真正的南方,像林邑,曲折的山势像剑戟般高耸;

像牂牁,南流的水像开水一样滚烫。

蒹葭淅沥含秋雾,橘柚玲珑透夕阳。

正是淅沥的芦苇含着秋雾的时候,也正是玲珑的橘柚透着夕阳的色泽之际。

非是白蘋洲畔客,还将远意问潇湘。

我虽然不是江南白苹洲般的游客,仍然寄上这首诗,来表达对潇湘水边的你的遥远祝福。

参考资料: 1、 柳宗元原著,朱玉麒、杨义、倪培翔、谢秉洪.今译柳河东全集上下.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6:961 2、 尚永亮.柳宗元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76-77 3、 温绍坤.柳宗元诗歌笺释集评.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4:139-414

临蒸且莫叹炎方,为报秋来雁几行。

林邑东回山似戟,牂牁南下水如汤。

蒹葭淅沥含秋雾,橘柚玲珑透夕阳。

非是白蘋洲畔客,还将远意问潇湘。

  首联点出友人在之前的来信中讲了很多有关衡阳这个地方不好的牢骚话,表示难以忍受衡阳这个地方。

诗人回信后告诉他不要这样悲观地想。

秋来雁至,正好可借雁寄语。

  颔联写出柳州地形复杂,气候炎热,若拿柳州与衡阳相比,环境更难以忍受,然而诗人自己都已经适应了,那么友人就不应该再有不满的情绪了。

  颈联写衡阳一带美好的景色,对偶工整,色泽明丽,起承上启下的过渡作用。

  尾联诗人引用典故,劝勉友人,回应了前文,让人顿感诗意浑成。

  此诗内含悲情而意悠境远,首联的“为报秋亲雁几行”和尾联的“还将远意问潇湘”,均有高朗舒畅、风情摇曳之致。

前四句是接来书后对柳州居地的“报”,后四句是因思念友人而对衡州一地的“问”,一“报”一“问”,正好将全诗绾合起来,最能见出作者的作意及其在句法、结构安排上的技巧。

参考资料: 1、 尚永亮.柳宗元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76-77 2、 王宝华主编.唐宋八大家大全集珍藏本.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2:123

驳复仇议

作者: 柳宗元 朝代: 唐代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更多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译赏内容整理自网络(或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站务邮箱:service@gushiwen.org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赏内容整理自网络(或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站务邮箱:service@gushiwen.org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译赏内容整理自网络(或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站务邮箱:service@gushiwen.org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译赏内容整理自网络(或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站务邮箱:service@gushiwen.org

杨白花

作者: 柳宗元 朝代: 唐代

杨白花,风吹渡江水。

坐令宫树无颜色, 摇荡春光千万里。

茫茫晓日下长秋,哀歌未断城鸦起。

始见白发题所植海石榴

作者: 柳宗元 朝代: 唐代

几年封植爱芳丛,韵艳朱颜竟不同。

从此休论上春事,看成古木对衰翁。

三赠刘员外

作者: 柳宗元 朝代: 唐代

信书成自误,经事渐知非。

今日临岐别,何年待汝归。

韩漳州书报彻上人亡因寄二绝

作者: 柳宗元 朝代: 唐代

早岁京华听越吟,闻君江海分逾深。

他时若写兰亭会,莫画高僧支道林。

频把琼书出袖中,独吟遗句立秋风。

桂江日夜流千里,挥泪何时到甬东。

小石潭记

作者: 柳宗元 朝代: 唐代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珮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珮 通:佩)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下澈 一作:下彻)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更多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珮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珮 通:佩)  从小丘向西走一百二十多步,隔着竹林,可以听到流水的声音,好像人身上佩带的玉佩、玉环相互碰击发出的声音,心里十分高兴。砍伐竹子,开辟道路,向下看见一个小潭,水格外清澈。小潭以整块石头为底,靠近岸边的地方,石底有些部分翻卷出来,露出水面,成为水中的高地,像是水中的小岛,也有高低不平的石头和小岩石(露了出来)。青葱的树木,翠绿的藤蔓,覆盖缠绕,摇动连结,参差不齐,随风飘拂。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下澈 一作:下彻)  潭中的鱼大约有百多条,都好像在空中游动,什么依靠也没有。阳光直照到水底,鱼的影子映在水底的石上。 鱼儿呆呆地一动不动,忽然向远处游去,来来往往,轻快敏捷,好像在和游玩的人逗玩。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向小石潭的西南方望去,溪岸像北斗七星一样曲折,像蛇爬行一样弯曲,望过去一段看得见,一段看不见。溪岸的形状像狗的牙齿那样参差不齐,不能知道溪水的源头在哪里。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我坐在潭边,四下里竹林和树木包围着,寂静没有旁人。使人感到心神凄凉,寒气透骨,幽静深远,弥漫着忧伤的气息。 因为那种环境太过凄清,不能长时间停留,于是记录下了此地就离开。   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一同去游览的人有吴武陵、龚古、我的弟弟宗玄。我带着一同去的,有姓崔的两个年轻人。一个名叫恕己,一个名叫奉壹。 参考资料: 1、 唐孝麟 .中国古代散文选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5年 :378-379 . 2、 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室 .九年义务标准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8年 :192-194 . 3、 于非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2)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 :300-301 . 4、 马亮 .柳宗元作品鉴赏 :四川教育出版社 ,2007年 :215-218 .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珮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珮 通:佩)  从:自,由 。小丘:小山丘(在小石潭东边)。西:向西,名词作状语。行:走。篁(huáng)竹:成林的竹子。如鸣佩环:好像人身上佩戴的佩环相碰击发出的声音。鸣,使……发出声音。佩与环都是玉质装饰物。乐:以……为乐,对……感到快乐(意动用法)。伐:砍伐。取:这里指开辟。下见小潭:向下看就看见一个小潭。见,看见。下,向下。水尤清冽:水格外(特别)清澈。尤,格外,特别。冽,凉。清冽,清凉。全石以为底:即以全石为底(潭)把整块石头当作底部。以,把。为,当作。近岸,卷石底以出:靠近岸的地方,石底有些部分翻卷过来露出水面。近,靠近。 岸,岸边。卷,弯曲。以,相当于“而”,表修饰,不译。为坻(chí),为屿,为嵁(kān),为岩:成为坻、屿、嵁、岩各种不同的形状。坻,水中高地。屿,小岛。嵁,不平的岩石。岩,悬崖。翠蔓:翠绿的藤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覆盖缠绕,摇动下垂,参差不齐,随风飘动。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下澈 一作:下彻)  可百许头:大约有一百来条。文中指小潭里的鱼大约有一百来条。可,大约。许,用在数词后表示约数,相当于同样用法的“来”。皆若空游无所依:都好像在空中游动,什么依托也没有。空:在空中,名词作状语。皆:全,都。日光下澈,影布石上:阳光向下直照到水底,鱼的影子好像映在水底的石头上。下,向下照射。布:照映,分布。澈,穿透,一作“彻”。佁然不动:(鱼影)呆呆地一动不动。佁(yǐ)然,呆呆的样子。俶(chù)尔远逝:忽然间向远处游去了。俶尔,忽然。往来翕(xī)忽:来来往往,轻快敏捷。翕忽:轻快敏捷的样子。翕:迅疾。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斗折蛇行,明灭可见:(溪水)曲曲折折,(望过去)一段看得见,一段又看不见。斗折,像北斗七星那样曲折。蛇行,像蛇爬行那样弯曲。明灭可见,若隐若现。灭,暗,看不见。犬牙差(cī)互:像狗的牙齿那样互相交错。犬牙,像狗的牙齿一样。差互,互相交错。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凄神寒骨,悄(qiǎo)怆(chuàng)幽邃(suì ):使人感到心神凄凉,寒气透骨,幽静深远,弥漫着忧伤的气息。凄、寒,使动用法,使……感到凄凉 ,使……感到寒冷。悄怆,忧伤的样子。邃:深。以其境过清:因为那种环境太过凄清。以,因为。其,那。清,凄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不能长时间停留,于是记下小石潭的情况就离开了。居,待、停留。乃,于是……就。之,代游小石潭这件事。去,离开。   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吴武陵:作者的朋友,也被贬在永州。龚古:作者的朋友。宗玄:作者的堂弟。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跟着我一同去的,有姓崔的两个年轻人。隶而从,跟着同去的。隶,作为随从,动词。崔氏,指柳宗元姐夫崔简。小生,年轻人。 参考资料: 1、 唐孝麟 .中国古代散文选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5年 :378-379 . 2、 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室 .九年义务标准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8年 :192-194 . 3、 于非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2)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 :300-301 . 4、 马亮 .柳宗元作品鉴赏 :四川教育出版社 ,2007年 :215-218 .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珮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珮 通:佩)  从小丘向西走一百二十多步,隔着竹林,可以听到流水的声音,好像人身上佩带的玉佩、玉环相互碰击发出的声音,心里十分高兴。砍伐竹子,开辟道路,向下看见一个小潭,水格外清澈。小潭以整块石头为底,靠近岸边的地方,石底有些部分翻卷出来,露出水面,成为水中的高地,像是水中的小岛,也有高低不平的石头和小岩石(露了出来)。青葱的树木,翠绿的藤蔓,覆盖缠绕,摇动连结,参差不齐,随风飘拂。  从:自,由 。小丘:小山丘(在小石潭东边)。西:向西,名词作状语。行:走。篁(huáng)竹:成林的竹子。如鸣佩环:好像人身上佩戴的佩环相碰击发出的声音。鸣,使……发出声音。佩与环都是玉质装饰物。乐:以……为乐,对……感到快乐(意动用法)。伐:砍伐。取:这里指开辟。下见小潭:向下看就看见一个小潭。见,看见。下,向下。水尤清冽:水格外(特别)清澈。尤,格外,特别。冽,凉。清冽,清凉。全石以为底:即以全石为底(潭)把整块石头当作底部。以,把。为,当作。近岸,卷石底以出:靠近岸的地方,石底有些部分翻卷过来露出水面。近,靠近。 岸,岸边。卷,弯曲。以,相当于“而”,表修饰,不译。为坻(chí),为屿,为嵁(kān),为岩:成为坻、屿、嵁、岩各种不同的形状。坻,水中高地。屿,小岛。嵁,不平的岩石。岩,悬崖。翠蔓:翠绿的藤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覆盖缠绕,摇动下垂,参差不齐,随风飘动。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下澈 一作:下彻)  潭中的鱼大约有百多条,都好像在空中游动,什么依靠也没有。阳光直照到水底,鱼的影子映在水底的石上。 鱼儿呆呆地一动不动,忽然向远处游去,来来往往,轻快敏捷,好像在和游玩的人逗玩。  可百许头:大约有一百来条。文中指小潭里的鱼大约有一百来条。可,大约。许,用在数词后表示约数,相当于同样用法的“来”。皆若空游无所依:都好像在空中游动,什么依托也没有。空:在空中,名词作状语。皆:全,都。日光下澈,影布石上:阳光向下直照到水底,鱼的影子好像映在水底的石头上。下,向下照射。布:照映,分布。澈,穿透,一作“彻”。佁然不动:(鱼影)呆呆地一动不动。佁(yǐ)然,呆呆的样子。俶(chù)尔远逝:忽然间向远处游去了。俶尔,忽然。往来翕(xī)忽:来来往往,轻快敏捷。翕忽:轻快敏捷的样子。翕:迅疾。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向小石潭的西南方望去,溪岸像北斗七星一样曲折,像蛇爬行一样弯曲,望过去一段看得见,一段看不见。溪岸的形状像狗的牙齿那样参差不齐,不能知道溪水的源头在哪里。  斗折蛇行,明灭可见:(溪水)曲曲折折,(望过去)一段看得见,一段又看不见。斗折,像北斗七星那样曲折。蛇行,像蛇爬行那样弯曲。明灭可见,若隐若现。灭,暗,看不见。犬牙差(cī)互:像狗的牙齿那样互相交错。犬牙,像狗的牙齿一样。差互,互相交错。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我坐在潭边,四下里竹林和树木包围着,寂静没有旁人。使人感到心神凄凉,寒气透骨,幽静深远,弥漫着忧伤的气息。 因为那种环境太过凄清,不能长时间停留,于是记录下了此地就离开。  凄神寒骨,悄(qiǎo)怆(chuàng)幽邃(suì ):使人感到心神凄凉,寒气透骨,幽静深远,弥漫着忧伤的气息。凄、寒,使动用法,使……感到凄凉 ,使……感到寒冷。悄怆,忧伤的样子。邃:深。以其境过清:因为那种环境太过凄清。以,因为。其,那。清,凄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不能长时间停留,于是记下小石潭的情况就离开了。居,待、停留。乃,于是……就。之,代游小石潭这件事。去,离开。   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一同去游览的人有吴武陵、龚古、我的弟弟宗玄。我带着一同去的,有姓崔的两个年轻人。一个名叫恕己,一个名叫奉壹。  吴武陵:作者的朋友,也被贬在永州。龚古:作者的朋友。宗玄:作者的堂弟。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跟着我一同去的,有姓崔的两个年轻人。隶而从,跟着同去的。隶,作为随从,动词。崔氏,指柳宗元姐夫崔简。小生,年轻人。 参考资料: 1、 唐孝麟 .中国古代散文选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5年 :378-379 . 2、 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室 .九年义务标准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8年 :192-194 . 3、 于非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2)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年 :300-301 . 4、 马亮 .柳宗元作品鉴赏 :四川教育出版社 ,2007年 :215-218 .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珮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珮 通:佩)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下澈 一作:下彻)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作者在写景中传达出他贬居生活中孤凄悲凉的心境,是一篇情景交融的佳作。全文寂寞清幽,郁郁落落,形似写景,实则写心。文章对潭中游鱼的刻画虽只寥寥几句,却极其准确地写出潭水的空明澄澈和游鱼的形神姿态。此外,文中写潭中游鱼的笔法极妙,无一笔涉及水,只说鱼则“空游无所依”,则水的澄澈透明,鱼的生动传神,都各尽其妙,意境之深,令人拍案叫绝。《小石潭记》赏析(成曾)柳宗元的山水游记,是他散文创作中具有高度艺术技巧和最富于艺术独创性的一个部分。而在他篇数不多的山水游记中,《小石潭记》可以说是一篇很有代表性的作品。《小石潭记》是《永州八记》中的一篇。这篇散文生动地描写出了小石潭环境景物的幽美和静穆,抒发了作者贬官失意后的孤凄之情。语言简练、生动,景物刻画细腻、逼真,全篇充满了诗情画意,表现了作者杰出的写作技巧。因之,成为被历代所传诵的散文名篇。这篇游记一共可以分为五段。第一段,作者采用的是“移步换形”的手法,在移动变换中引导我们去领略各种不同的景致,具有极强的动态的画面感。“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 译赏内容整理自网络(或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站务邮箱:service@gushiwen.org

读书

作者: 柳宗元 朝代: 唐代

幽沉谢世事,俯默窥唐虞。

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

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

缥帙各舒散,前后互相逾。

瘴痾扰灵府,日与往昔殊。

临文乍了了,彻卷兀若无。

竟夕谁与言,但与竹素俱。

倦极便倒卧,熟寐乃一苏。

欠伸展肢体,吟咏心自愉。

得意适其适,非愿为世儒。

道尽即闭口,萧散捐囚拘。

巧者为我拙,智者为我愚。

书史足自悦,安用勤与劬。

贵尔六尺躯,勿为名所驱。

12345 共18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