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游
宋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字务观,号放翁。
陆陶山孙,陆宰子。
少有文名。
年十二能诗文,以荫补登仕郎。
宋髙宗绍兴二十三年(西元一一五三年)两浙转运司锁厅试第一,以秦桧孙埙居其次,抑置为末。
明年礼部试,主司复置前列,因论恢复,为桧黜落。
桧死,绍兴二十八年(西元一一五八年)始为福州宁德主簿(清乾隆《宁德县志·巻三》)。
绍兴三十年(西元一一六〇年),力除敕令所删定官(《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巻一百八十五》)。
绍兴三十一年(西元一一六一年),迁大理寺司直(《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巻一百九十一》)兼宗正簿。
宋孝宗即位,迁枢密院编修官兼编类圣政所检讨官,赐进士出身(《宋会要辑稿·选举九·十九》)。
因论龙大渊、曾纯甫招权植党,出通判建康府。
乾道元年(西元一一六五年),改通判隆兴府,以交结台谏,鼓唱是非,力说张魏公用兵论罢。
乾道六年(西元一一七〇年),起通判夔州(《渭南文集·巻四十三·入蜀记》)。
乾道八年(西元一一七二年),应王公明辟,为四川宣抚使干办公事。
其後曾摄通判蜀州,知嘉州、荣州。
淳熙二年(西元一一七五年),范石湖帅蜀,为成都路安抚司参议官(《渭南文集·巻十四·范待制诗集序》)。
淳熙三年(西元一一七六年),被劾摄知嘉州时燕饮颓放,罢职奉祠,因自号放翁。
淳熙五年(西元一一七八年),提举福建路常平茶监(《省斋文稿·巻七·送陆务观赴七闽提举常平茶事》)。
淳熙六年(西元一一七九年),改提举江南西路(《渭南文集·巻十八·抚州广寿禅院经藏记》)。
以奏发粟赈济灾民,被劾奉祠。
淳熙十三年(西元一一八六年),起知严州(淳熙《严州图经·巻一》)。
淳熙十五年(西元一一八八年),召除军器少监。
宋光宗即位,迁礼部郎中兼实录院检讨官,未几,复被劾免(《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十二·五十四》)。
闲居十馀年。
宋宁宗嘉泰二年(西元一二〇二年),诏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兼祕书监(《南宋馆阁续录·巻九》)。
嘉泰三年(西元一二〇三年),宝谟阁待制致仕。
开禧三年(西元一二〇七年),进爵渭南县伯。
嘉定二年(西元一二一〇年)卒,年八十五。
放翁毕生主张抗金,收复失地。
与尤遂初、杨诚斋、范石湖并称为「南渡后四大家」。
工诗、词、散文,亦长于史学,著作繁富。
今存诗九千馀首,其诗内容极为丰富,风格雄浑豪放,多沈郁顿挫,感激豪宕之作,亦不乏清新之作。
词作量不及诗篇,但亦富气吞残虏之概。
杨升菴谓「放翁辞,纤丽处似淮海,雄慨处似东坡。
」著有《渭南文集》五十巻,《剑南诗稿》八十五巻、《南唐书》、《老学菴笔记》等。
生平见《宋史·巻三百九十五·陆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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