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杀多生

(杂语)杀一人救多人也。

杀生虽为罪恶之业,然杀一人,得生多数之人,则却为功德。

瑜伽论第四十一曰:“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思维,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云。

涅槃经第十二,记仙豫王杀害世恶婆罗门,以其因缘却不堕地狱。

行愿品疏钞五,引报恩经文以明一杀多生之因缘。

报恩经七曰:“有一婆罗门子,聪明黠慧,受持五戒护持正法。

婆罗门子缘事他行,有五百人,共为徒侣。

前至险路,五百群贼,常住其中。

贼主密遣一人,历伺诸伴,应时欲发。

尔时贼中复有一人,先与是婆罗门子,亲善知识,故先来告语。

尔时婆罗门子,闻此语已,譬如人噎,既不得咽,又不得吐。

欲告语伴,惧畏诸伴害此一人;

若害此人,惧畏诸伴没三恶道,受无量苦;

若默然者,贼当害伴;

若害诸伴,贼堕三恶道,受无量苦。

作是念已,我当设大方便利益众生,三恶道苦,是我所宜。

思惟是已,即便持刀断此贼命,使诸同伴安隐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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