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篇
(术语)律学惯读为五篇七聚。
【参见: 篇聚】\n\n(名数)一波罗夷罪Pa%ra%jika,译曰断头。
其罪最重,如断头而不能再生,不复得为比丘也。
比丘有四戒,比丘尼有八戒。
二僧残罪,梵名僧伽婆尸沙Sam%gha%vasesa,僧者,僧伽之略,残为婆尸沙之译,残者,比丘犯此罪,殆濒于死,仅有残余之命。
因此而向于僧众忏悔此罪,以全残命,故名僧残。
比丘有十三戒,比丘尼有十七戒。
三波逸提罪Pa%yattika,译曰堕,堕狱之人也。
此有舍堕与舍二种,二种合而比丘有一百二十戒,比丘尼有二百八戒。
四提舍尼罪,具云波罗提提舍Pratides/aniya,译曰向彼悔,向他比丘而忏悔,便得除灭之罪也。
比丘有四戒,比丘尼有八戒。
五突吉罗罪Dus!kr!ta,译曰恶作,其所作之恶也,其罪尤轻,比丘二不定,百众学,七灭诤,合有一百九戒,比丘尼亦同。
行事钞资持记中一之一曰:“五篇名者:一波罗夷,二僧残,三波逸提,四提舍尼,五突吉罗。
”
版权声明:他人将文学素材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uesucai.com/search/foxue/1/4033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