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依

(术语)谓一切诸法发生所亲依者。

唯识论规定诸心心所为有所依之法,举三种所依,此即其中之一也。

对于增上缘依及等无间缘依而言,谓一切诸法各自之种子也。

一切有为法,皆依各自之种子而生起,若离种子之因缘,则决无生者。

斯一切种子,为诸法之原因,又为诸法依生之所依法,故名之曰因缘依。

成唯识论四所谓:“诸心心所,皆有所依。

然彼所依总有三种:一因缘依,谓自种子,诸有为法皆托此依。

离自因缘,必不生故。

”即其事也。

虽然详究论文之意,因缘依之体,不止于种子,又熏生种子之现行法,亦因种子为因缘依。

若单以种子为因缘依,则与瑜伽论等所云之种子依何异。

故同论述记四,释此论文,谓:“约识而论,唯种子识。

今泛说诸有为法,皆托此依,据通依(因缘依)故也。

一切有为法,无无因缘者。

”瑜伽论之种子依,其名义限于种子生现行之一面,不能更示种子生种子及现行熏种子时互为因缘之义。

故唯识论悉摄此等所依法,名为因缘依,以代瑜伽论所谓种子依。

要之因缘依之语,有自体办生本据之意,以狭义解之,与种子依同,为单指诸法之种子者。

若以广义解之,则生种子之现行法,并生后念种子之前念种子,亦为因缘依也。

小乘不言种现等法,唯言心心所法,总依四缘,六因中除能作之一因,余因皆为因缘之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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