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大陆劫机犯在台被判刑10年

1993年12月31日,新华社报道:1993年4月劫机去台的刘保才、黄树刚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其余劫机犯也正在审理中。

劫机犯不得在台申请居留。

自发生歹徒劫持民航机去台湾事件后,台湾舆论反应强烈,认为劫机犯应全部遣返大陆,依照有关规定,对以强暴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者,应依照有关规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而且不能缓刑。

1993年12月8日劫机去台的劫机犯高军,在桃园监狱看守所关押期间,情绪一直不稳,于12月23日凌晨企图自杀未遂。

此前,12月18-22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商谈小组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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