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与德签订《胶澳租界条约》
1898年3月6日,清政府与德签订《胶澳租界条约》。
1897年11月,德国借口两名传教士在山东巨野被杀,派军舰占领胶州湾,然后逼迫清政府签订此项条约。
主要内容:一、德国租借胶州湾,期限99年;
二、同意德国在山东修筑铁路两条,享有铁路沿线30里内的开矿权;
三、德国享有承办山东各项工程的优先权。
这个条约使山东成为德国的势力范围。
版权声明:他人将文学素材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uesucai.com/search/today/1/1981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