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蒙古国建交
蒙古,全称蒙古国。
位于亚洲中部的内陆国。
面积156.65万平方公里。
人口228万1994,喀尔喀蒙古族占80%,还有哈萨克族等。
主要语言为喀尔喀蒙古语。
首都乌兰巴托。
资源主要有煤、萤石、铜、钨、金、钼、铁、盐、铀、银、石油等。
森林占全国面积的10%。
畜牧业为国民经济基础。
1987年起实行经济改革。
1991年开始向市场经济过渡,并逐步实行私有化。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80692图格里克1996。
农产品主要有小麦、圆白菜、马铃薯、饲料作物。
畜牧业以骆驼、马、牛、羊等为主。
工业有轻工、食品、燃料动力和采矿。
出口畜产品、矿产品和轻工业品;
进口机器设备、燃料油和日用品。
13世纪初,成吉思汗建立统一的蒙古汗国。
1911年12月蒙古王公在沙俄支持下宣布“自治”,1919年放弃“自治”。
1921年7月11日成立君主立宪政府。
1924年11月26日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
1945年2月苏、美、英首脑雅尔塔会议规定“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作为苏参加对日作战的条件之一。
1946年1月5日当时的中国政府宣布承认外蒙古独立。
1992年2月12日改国名为蒙古国。
7月11日1921为国庆日。
奉行和平外交政策。
强调首先发展同两大邻国俄罗斯、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更加重视同日、美等西方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的关系。
1949年10月16日同中国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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