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ò①放置;

安放。

《论语•子路》:“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手足。

”王符《潜夫论•德化》:“放之大荒之外,~之幽冥之内。

”(放:驱逐。

大荒:边远的地方。

幽冥:昏暗的地方。

)这个意义又写作“厝”。

②施行。

《周易•系辞上》:“举而~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

”【又】处理,置办。

《宋史•徽宗纪》:“令工部侍郎孟揆亲往~置。

”③废弃;

放弃。

柳宗元《断刑论》:“此刑之所以不~也。

”④通“错”。

交错;

间杂。

《史记•燕召公世家》:“燕(北)\\[外\\]迫貉路,内~齐晋,崎岖强国之间,最为弱小。

”zé通“笮”。

压。

《史记•梁孝王世家》:“李太后与争门,~指。

”(指:手指。

)【措大】旧称贫寒失意的读书人。

【措身】也作“厝身”。

安身;

置身。

《后汉书•郎顗传》:“人贱言废,当受诛罚,征营惶怖,靡知~。

”【措手】也作“厝手”。

着手处理;

插手。

《晋书•刘弘传》:“今公私并兼,百姓无复~地。

”【措意】注意;

着意;

留意。

王充《论衡》:“用心~,何其不平也?

”【措置】安放;

处理。

《后汉书•东平宪王苍传》:“每会见,踧躇无所~,此非所以章示群下,安臣子也。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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