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禁忌

中国民间禁忌——幼儿禁忌 幼儿,即是幼小的儿童,也就是一至十岁的儿童。

这个年龄正是小孩长身体、长知识、“全盘接受”的时期,他们不能独立生活,需要父母长辈的照顾、引导。

在父母的教导中就会有一些需要父母们注意(禁忌)的事情和一些需要教育给幼儿们注意(禁忌)的事情。

从这此值得注意的(禁忌)事项来看,大体上不外乎是关于幼儿身心健康,体智发展方面的禁事。

但是,由于民间知识的科学性不足,或者根本是迷信、荒谬的,所以这些禁忌的事项又常常是与其目的、用意毫无关联或者根本无济于事的。

不过,从这些禁忌事项中,我们还是可以感觉到一种东西,一种十分可贵的东西,那就是火一般炙热的天下父母心。

病灾忌 幼儿时期,身体发育很快,几天不见就又是一个模样。

做父母的都喜欢别人夸奖自己的孩子。

但夸奖时又有忌讳。

河南忌讳抱人家的孩子时说“沉”、“重”,忌讳说“这孩子身体真好,从不生病”。

俗以为,说吉反凶,说“沉”、“重”,孩子会瘦下来,变轻;

说“不生病”,反会引得孩子生起病来。

幼儿生病,也是常有的事儿。

有些小病小灾的,民间常用一些小法术祛魔消灾,进行破解。

如幼儿夜间不寐,民间就喜用纸符,上书,“天皇皇,地皇皇,我家养个小儿郎,仁人君子念一遍,一觉睡到大天亮。

”以这样的办法,使幼儿熟睡。

广东一带还有于晨、昏时“喊太阳”的习俗,也是通过向太阳祷祝的办法来使自家的小儿安眠。

但是,如果幼儿的病情严重,就不能自行其事了。

一般要采取忌门的措施,即在门上贴挂红布条,插树枝,挂草帽、竹笠,或于门前生火等,禁忌生人进门。

旧时,汉族、藏族、彝族等许多民族有此习俗。

白族在小孩出天花时,用小红纸旗和柏枝插在大门上,表示禁忌生人进门。

将生病的幼儿与外界隔绝开来之后,一般还要再请巫师、鬼师、端公等来作法驱魔。

布依族小孩生病要请鬼师“端命宫”,请鬼时,忌外人过路或接近讲话。

幼儿生病如有昏迷不醒的状况,俗以为是被鬼祟所迷惑,或者是魂魄离体,被妖怪、鬼魅摄去。

要行“喊魂”术。

这些迷信的举动,大都牵涉到鬼魂信仰。

据说如果不“喊魂”,幼儿就可能病逝、夭折。

这是父母最害怕出现的情景,所以忌讳违犯此俗。

小孩蜕牙虽然是自然的生理现象,也有忌讳。

蜕掉的奶牙忌乱扔。

上牙要放在门枕上,或埋入土内;

下牙要扔到房顶上,否则新牙长不出来,或长歪了。

这也是顺势巫术在民间的遗存。

服饰忌 贵州忌小孩穿着鞋子睡觉,以为会被鬼迷着。

浙江温州一带有忌幼儿穿鲜艳衣服的习俗。

如果小儿穿了红色衣裤,外边还要罩上网衣,佩带虎爪,或特制的腰带,以避邪恶。

中原一带俗忌幼儿衣物过夜不收。

据说夜间多鬼鸟,恐污衣物,使幼儿患疾病。

《荆楚岁时记》中有些记叙,据称还有一种鬼车鸟,能入人家收魂气。

如果让其袭取幼儿露夜衣物,恐对幼儿不利。

因此荆禁一带入夜闻其声,则灭灯、打门、捩狗耳以压之。

台湾也有此俗。

据说忌儿衣露夜不收的原因有两种:一是怕感染八邪之害,即温、热、风、寒、惊、积、饿、饱是也;

二是怕感染无辜鸟屎,无辜鸟或为姑获鸟。

传说此鸟夜飞昼藏,盖鬼神类。

无子,喜取人子养之。

如有小儿露其衣者,此鸟度,即取儿去也。

这种传说从隋唐至明清至今时,相继不绝。

开封一带也有九头鸟的传说,其伤害小儿之法,与此类同。

景颇族忌用统裙直盖熟睡的小孩,否则便认为孩子永远也不会再醒了。

这些幼儿服饰的禁忌都与幼儿的灵魂有关,说明民间有服饰是灵魂驻地的信仰存在。

因此,伤害到服饰也就会伤害到幼儿的灵魂或者其本身;

而成年人的服饰又有成年人更强的灵魂附着,或者与成年人可以伤害到幼儿一样,成年人的服饰也对幼儿有着某种伤害的强力。

饮食忌 民间禁忌幼儿吃鸡爪子。

据说是怕上学读书写不好字,使字形如鸡爪子。

还有的说是怕抓破书本;

怕写字手发抖;

怕与人打架。

总之,由鸡爪子能够联想到的不吉之事,都是所顾忌的原因。

民间还忌幼儿食鱼籽,说是怕长大了不识数,大概是因一团鱼籽本来就难以数清而联想到的吧,据说幼儿吃猪脑也不行,长大了也不识数,这是因猪素有“笨”名而来,幼儿还忌吃猪尾巴。

据说吃了猪尾巴会事事落后,一辈子赶不上趟。

又说吃了猪尾巴胆小,走夜路后怕。

土家族还忌幼儿吃猪鼻子,说是吃了长大后睡觉打鼻鼾。

台湾禁忌小孩吃猪蹄,说是将来婚事难成,恐怕会溜跑了媳妇或者女婿。

没有蜕奶牙的小孩儿忌吃生葫芦种,否则,蜕牙后要生龅牙。

忌小儿舔牙根儿,恐将牙抵出唇外,以牙露唇外为忌。

民间祭祀祖灵神明的肉、菜、饭,忌让幼儿吃,据说吃了会影响记忆力,长大好忘事。

或者还会得罪神灵,受到冲克损伤。

这些幼儿饮食禁忌,多数是从食物会给幼儿造成不良的发育后果方面考虑的,然而其中的联想又很荒唐可笑,反映出民间某种带有原始意味的落后的愚昧的思维方式。

现在这些禁忌习俗已无甚说服力了。

不过,由于望子成龙的殷切期望,人们宁可让孩子少吃一口,也不愿冒降低儿童智力的任何风险,所以这些禁忌还真的能够在民间实施并存在下去呢。

游戏忌 忌幼儿数星星的习俗,是很普遍的。

天气晴朗的夏夜,繁星点点,小孩子们爱数着玩。

这时大人总要告诫一声:“小孩子不能数星星,长大了不识数!

”这和上文中吃鱼籽的禁忌差不多,星星是数不尽的,恐怕幼儿数来数去,数糊涂了,如果长大了还继续糊涂下去,那就是不幸了。

所以禁忌之。

还有玩米时,也禁忌小孩儿数米粒,道理上和数星星禁忌是一样的。

小孩子玩耍的兴趣很广,然而水、火两样是犯忌讳的。

俗话说,“水火无情”。

在室外水边玩有可能掉进河里、沟里,会淹死的。

在室内,也忌碰热水瓶,一不小心,就会被开水烫伤的。

玩火更危险,弄不好就失火,不但家具房屋会烧坏,人也可能被烧死。

因此,小孩禁忌在河边、沟边、湖边、井边玩,又禁忌玩缸里、盆里、壶里、锅里的水,特别是热水;

凡是与火有关的,如火柴、打火机等都禁忌小孩子玩。

小孩也禁忌靠近火炉、煤气罐、火坑洞、火塘、火盆等。

都是为防止幼儿玩水、玩火发生事故。

俗间还常敬祀水神、火神,祷祝其保佑幼儿,不要伤害他们。

小孩忌捉麻雀,不然,写字的时候,手要发抖。

大约是由于麻雀的“麻”字和手麻可以形成通感而成忌。

小孩又忌捅屋里的燕子窝,据说捅了燕子窝要瞎眼的,不吉利。

这是人们愿意保护燕子,以玄鸟为吉祥物的心意体现。

贵州的小孩还常被告诫,不要弄死毛虫、蚂蚁,不然睡觉后要被索命。

夜晚不能照镜子,否则会梦魇。

不能用手指着未圆的月,否则耳根要溃烂。

山东郓城一带又忌讳儿童在家过立春日。

不满十岁的孩子要到邻家渡过立春的时刻,称之为“躲春”。

幼儿喜爱模仿,但模仿口吃的游戏却作不得。

俗以为小儿模仿口吃会真的成为口吃。

尤其是在阴天下雨时模仿口吃,一学就会,而且很难再纠正过来。

教训忌 幼儿是必须加强管教的。

中国民间谁家的孩子有出息,都认为是与家教有关的,所谓“教子有方”。

俗语有“子不教,父之过”,“逞子如杀子”之说。

又有“惯儿不孝,惯狗上灶”,“国败出妖,家败出娇”的说法,都是禁忌养儿不管教的。

管教的方式,民间有主张体罚的俗见。

所谓“棍头出孝子,娇养是逆儿”。

据说贵州的小孩早晨禁忌谩骂吵架,也不能说鬼神及猛兽等事。

说者,谓之“放快”。

主这天有灾,或者打破碗盏,或者有其他过失。

为此,小孩非挨一顿打不可。

但体罚也有所忌讳。

一般说来,打孩子只打屁股,不打上身,更忌讳打头、打脸,否则会“打傻了”,或者打得脸皮厚了,更不好管教。

打孩子的器具忌用尺子。

俗以为尺子是量长短的,恐怕用尺子会妨碍其长个子。

民间禁忌在过年期间打孩子,尤其是正月初一日,更忌讳。

俗以为正月初一为一年之始,始则有预示意义。

这一天里打孩子,就预示着一年内要经常打孩子,孩子则要挨一年打。

这是极不吉利的事,所以过年时孩子即便做错了事,大人们也都尽量克制自己,不打骂孩子,好让孩子痛痛快快地过个新年。

另外,平时吃饭时也禁忌打孩子,所谓于家事、年景不吉利。

上学的年龄也有宜忌。

俗以为男孩入塾,多以单数为吉,常在五岁、七岁时入学。

俗称“男忌双,女忌单”,又有“男阳忌双,女阴忌单”的说法。

至冠笄亦然。

北齐时,李浑弟绘,六岁愿入学,家人以偶年俗忌约弗许。

绘伺其伯姊笔牍之便,辄窃用,未几通急就章。

则其来久矣(参见本书“社交禁忌”宗法礼教有关部分)。

小结 从以上禁忌事项看,到了幼儿阶段,已经不像婴儿那样禁忌繁多了,而且禁忌的理由也大都不再是担心其夭折、死亡了,而是在一个生命业已存在的基础上所做的进一步的保障。

比如如何使孩子长得更结实健壮、智力超群、有出息、有作为等等。

而且从此往后,再过几年,小孩子就成长大成人了,其禁忌事项也就与成年人相同了。

结语 生养禁忌中包括了从怀孕到分娩,从婴儿到幼儿几个阶段。

这方面的禁忌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总的来说,它是中国人种繁衍的民间信仰和民间经验的概括与总结。

其中虽然有浓重的迷信色彩和愚昧落后的思维形式、思想观念,但确属民间笃信过或仍然笃信着,遵循过或仍然遵循着的东西。

有一部分禁忌事项还带有真正的“经验”的性质,只不过,多数这类“经验”的正确性并不确定,而且它们还与一些原始的迷信思想杂揉在一起,所以,仍不能完全脱离禁忌的樊笼。

服饰有社会文化的特征。

风俗的不同可以直观地从服饰上表现出来。

俗语说“十里认人,百里认衣”,正是表达了这层意思。

在服饰方面,不同的民俗文化有着不同的禁忌规约。

但一般说来,关于服饰的禁忌都是有某种信仰根据的。

或者是人与服饰的认同关系,或者是人与服饰的相互感应,或者是服饰本身的魔力信仰等等,都可以导致禁忌或者禁忌符号的产生和形成。

《中华全国风俗志》一书中就曾提到一个女子上衣禁忌的实例。

其文曰:“倮倮女子皆有上级位置,故众庶咸尊敬之。

外人欲游历其地,非以女子为安全之向导不可。

女子 着上衣,随游历人前行,若途中遇灾厄,女子脱上衣,铺以地上,然后诉之于酋长。

酋长则立捕匪徒,为之判决,若事无着落,决不收取其上衣。

此时尊重上衣,正如公使馆之国旗,不能触犯。

”这里所说的女子上衣禁忌,实则是由该地习俗尊重女子之故,且女子上衣与其人等同之观念存在,故不敢触犯之。

关于服饰的其他各种禁忌还常常表现于服饰的颜色、材料、款式、穿戴、放置、制作等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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