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
科举以前的人才制度介绍 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
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
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
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
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
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
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
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
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
晋、六朝时沿用此制。
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
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
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
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
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封建科举常识 封建科举常识 金榜 封建科举时代俗称殿试录取的榜。
殿试 殿试是科举制度中最高一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在皇宫内大殿上举行。
乡试 乡试是明清两朝代时期,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的考试,考中的人称为“举人”。
科举 科举形成于隋唐,从此盛行直到清朝时期。
它是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
唐代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举行。
明清时期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
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每三年举行一次。
两榜 唐朝时期,进士会试分甲、乙两科,即称为“两榜”。
到了清朝,会试即进士会试,乡试即举人试,分别为甲榜、乙榜,合称“两榜”。
夺魁 夺魁指在科举乡试中荣获第一名者。
五魁 五魁指在科举乡试中荣获前五名者。
八股 八股是明、清科举制度所规定的一种考试文体。
这种文体通称八股文。
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八股组成。
三甲 所谓三甲,初始于宋朝,殿试分三甲,一甲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二甲和三甲的第一名同叫传胪(lú)。
到明朝,及至清朝,这种做法一直相沿,只是名称作了些变动,一甲限三人,二甲则称“赐进士出身”,三甲称为“赐同进士出身”。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
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
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
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
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
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
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
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
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
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
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
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
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
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
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
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
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
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
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
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
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
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
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
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
"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
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
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
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
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
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
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
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
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
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
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
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
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
"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
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
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
"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
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
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
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
二等称进士出身;
三等赐同进士出身。
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
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
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
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
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
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
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
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
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
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
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
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
殿试后分三甲放榜。
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
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
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
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
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
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
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
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
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
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
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
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
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
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
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
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
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
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
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
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
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
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
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
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
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
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
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
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
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
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
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
监生可以直接做官。
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
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
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
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
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
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
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
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
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
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
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
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
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
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
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
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
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
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
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
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
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
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
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
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
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
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
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
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
放榜之时,正值低俗作品请删除,故又称桂榜。
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
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
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
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
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
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
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
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
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
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
应试者为贡士。
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
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
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
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
一、二、三甲通称进士。
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
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
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
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
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
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
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
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
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
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
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
格式也很死。
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
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
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
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
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
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
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
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
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
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
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
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
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明朝科举制度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
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
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
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
监生可以直接做官。
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
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
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
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
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
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
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
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
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
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
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
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
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
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
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
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
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
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
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
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
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
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
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
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
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
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
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
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
放榜之时,正值低俗作品请删除,故又称桂榜。
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
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
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
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
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
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
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
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
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
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
应试者为贡士。
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
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
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
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
一、二、三甲通称进士。
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
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
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
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
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
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
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
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
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
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
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
格式也很死。
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
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
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
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
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
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
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
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
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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