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休妻准则:“七出三不去”

第三十一章 古代休妻准则:“七出三不去”   六礼是西周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条件,婚姻解除的条件则是七出三不去。

其中,七出是解除的具体条件,三不去则是对七出的限制。

  七出是:   一是无子   二是*   三是不顺父母   四是口多言   五是盗窃   六是妒忌   七是恶疾   说明:无子是在妻子五十岁以后才有效,即过了生育期,而此时男方一般有妾生的子女,休妻很难出现,况且还有三不去的限制条件。

口多言指拨弄是非,离间亲属。

妒忌实际是指自己不生育又不许丈夫纳妾的那种妒忌。

恶疾是指耳聋、眼瞎、腿残疾等疾病。

  三不去是对七出的限制   一是有所取无所归   二是与更三年丧   三是前贫贱后富贵。

  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低俗作品请删除可归。

  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

  三是结婚时贫穷,后来富贵的。

  从七出和三不去的条件可以看出,婚姻的缔结与解除和夫妻双方的感情没有任何关系,没一条是有关感情的。

因为古代婚姻是两家之间的关系,不考虑当事人的感受,所以古代社会才有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木头抱着走”的说法,因为一不能自己做主,二不能在结婚前见面,只听媒人说对方情况。

婚姻的决定权在于父母,结婚、离婚都由父母说了算。

所以才出现了《孔雀东南飞》中的兰芝、陆游妻子唐氏的离婚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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