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休妻准则:“七出三不去”
第三十一章 古代休妻准则:“七出三不去” 六礼是西周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条件,婚姻解除的条件则是七出三不去。
其中,七出是解除的具体条件,三不去则是对七出的限制。
七出是: 一是无子 二是* 三是不顺父母 四是口多言 五是盗窃 六是妒忌 七是恶疾 说明:无子是在妻子五十岁以后才有效,即过了生育期,而此时男方一般有妾生的子女,休妻很难出现,况且还有三不去的限制条件。
口多言指拨弄是非,离间亲属。
妒忌实际是指自己不生育又不许丈夫纳妾的那种妒忌。
恶疾是指耳聋、眼瞎、腿残疾等疾病。
三不去是对七出的限制 一是有所取无所归 二是与更三年丧 三是前贫贱后富贵。
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低俗作品请删除可归。
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
三是结婚时贫穷,后来富贵的。
从七出和三不去的条件可以看出,婚姻的缔结与解除和夫妻双方的感情没有任何关系,没一条是有关感情的。
因为古代婚姻是两家之间的关系,不考虑当事人的感受,所以古代社会才有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木头抱着走”的说法,因为一不能自己做主,二不能在结婚前见面,只听媒人说对方情况。
婚姻的决定权在于父母,结婚、离婚都由父母说了算。
所以才出现了《孔雀东南飞》中的兰芝、陆游妻子唐氏的离婚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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