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选举

间接选举的同义词反义词
jiàn jiē xuǎn jǔ“直接选举”的对称。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由选民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出的选举。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间接选举,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出。

立法机关

立法机关的同义词反义词
lì fǎ jī guān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是议会。中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广义的“法”而言,立法机关的范围也相应扩大。如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订自治法规等。

行政区域

行政区域的同义词反义词
xíng/háng zhèng qū/ōu yù国家为实行分级管理而划分并设立相应国家机关的区域。我国的行政区域为:(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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