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的同义词反义词
xíng shì jú/gōu liú拘留的一种。在我国,指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先予关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在现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情况。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的同义词反义词
xíng shì àn jiàn1.为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案件。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的同义词反义词
sī fǎ jī guān广义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统称。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局、科)。公安机关是治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参加司法工作。狭义专指国家的审判机关,即法院。

台谏

台谏的同义词反义词
tái/tāi jiàn1.唐宋时以专司纠弹的御史为台官﹐以职掌建言的给事中﹑谏议大夫等为谏官。两者虽各有所司﹐而职责往往相混﹐故多以"台谏"泛称之。明初废谏院﹐以给事中兼领监察与规谏﹐两者开始合流。至清雍正元年﹐又使之同隶都察院﹐于是台谏完全合二为一。

右佥都御史

右佥都御史的同义词反义词
yòu qiān dū/dōu yù shǐ1. 官名。明代都察院置左右佥都御史,略次于左右副御史。参见“右都御史”条。如: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清·张廷玉《明史》。

右都御史

右都御史的同义词反义词
yòu dū/dōu yù shǐ1. 官名。明代都察院(国家的监察机关)的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如:南京右都御史。——清·张廷玉《明史》。

吏科

吏科的同义词反义词
lì kē1.官署名。明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明初属通政司,清属都察院。

告诉才处理

告诉才处理的同义词反义词
gào sù cái chǔ/chù lǐ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宪官

宪官的同义词反义词
xiàn guān1.御史台或都察院所属的官员。因掌持刑宪典章,故称。 2.主持历法的官员。

宪票

宪票的同义词反义词
xiàn piào/piāo1.指都察院发出的指令。 2.泛指上司发出的指令。
12345 共6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