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制

义务兵役制的同义词反义词
yì wù bīng yì zhì也称“征兵制”。国家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阶段必须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通常包括在军队中服现役和在军队外服预备役。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效补充兵员的主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7月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84年5月又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在校学生参加军训也是履行兵役义务。

乌兹别克人

乌兹别克人的同义词反义词
wū zī/cí bié/biè kè rén乌兹别克斯坦的主体民族。另有部分分布在独联体各国、阿富汗等国。约1642万人(1979年)。讲乌兹别克语。信伊斯兰教。主要从事农业和工业。

亚美尼亚人

亚美尼亚人的同义词反义词
yà měi ní yà rén亚美尼亚的主体民族。部分分布在格鲁吉亚和阿塞拜疆,少数散居在美国、伊朗等国。约640万人(1985年)。说亚美尼亚语。部分信基督教。主要从事工业和农业。

人民

人民的同义词反义词
rén mín在有阶级的社会中,与敌人相对的社会基本成员。由若干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构成,以劳动者为主体。在中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仲裁

仲裁的同义词反义词
zhòng cái由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对民事、经济等争议作出裁决。在我国,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并选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在1994年8月颁布仲裁法。

企业自主权

企业自主权的同义词反义词
qǐ yè zì zhǔ quán社会主义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中国改革开放后,根据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把企业推向市场,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落实企业自主权,搞活社会主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心环节。

体骨

体骨的同义词反义词
tǐ/tī/bèn gǔ/gū1.犹主体,主干。 2.指诗文或书法的骨力。

余气

余气的同义词反义词
yú qì1.残馀未尽的邪旧之气。 2.谓留下一点儿气息。 3.气的非主体部分。 4.谓风气的末流;影响。 5.馀剩的可供营养的物质。

保加利亚人

保加利亚人的同义词反义词
bǎo jiā lì yà rén保加利亚的主体民族。另有少数分布在巴尔干半岛、俄罗斯、美洲等地。约925万人(1985年)。讲保加利亚语。多数信东正教,少数信伊斯兰教。主要从事农业和工业。

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同义词反义词
gòng/gōng tóng/tòng sù sòng当事人一方有两人以上,或者当事人双方均有两人以上的诉讼。或在诉讼提起时发生,或在诉讼过程中形成。共同诉讼中的原告人或被告人称为共同诉讼人。每一个共同诉讼人都是独立的诉讼主体,其诉讼行为对别的共同诉讼人不起约束作用,但是可能对别的共同诉讼人发生影响。
678910 共19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