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院
经承
平余
拼音:pínɡ yú 首字母大写:PY五笔:guf wgs 平余的同义词反义词
1.清代地方政府上缴正项钱粮时另给户部的部分。一般来源于赋税的加派,亦有另立名目加征的。清初各省解缴户部税银,每一千两随解平馀银二十五两,称随平陋规。其后,户部与地方官吏协议共同分肥,解部减一半,馀归地方。乾隆元年,明文规定平馀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称"养廉"。乾隆二年,四川省在火耗羡馀外,每银百两提解六钱,名平馀,充各衙门使用。有的地方官吏收税时加重戥子称银,所得溢额银两亦名平馀。
御门
拼音:yù mén 首字母大写:YM五笔:ttg uyh 御门的同义词反义词
1.清代皇帝在宫门听政。顺治时御太和门,康熙时改御干清门。御门时凡王公大臣﹑大学士﹑内阁学士﹑各部院﹑九卿﹑科﹑道﹑侍卫﹑记注诸官皆侍班;凡奏事﹑题本﹑除授﹑引见皆在此举行。雍干两朝,俱仍其制,咸丰以后此典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