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役制

志愿兵役制的同义词反义词
zhì yuàn bīng yì zhì①招收志愿人员参加军队承担军事任务的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革命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至1955年7月以前,一直实行此兵役制。1984年5月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②英、美等国对以雇佣方式招募兵员补充军队的募兵制的称谓。

志愿兵

志愿兵的同义词反义词
zhì yuàn bīng1.自愿服兵役的士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同义词反义词
zhōnɡ huá rén mín ɡònɡ hé ɡuó bīnɡ yì fǎ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10月1日起施行。共十二章六十五条。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并对平时征集,士兵、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事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民兵等等作了具体规定。

义务兵役制

义务兵役制的同义词反义词
yì wù bīng yì zhì也称“征兵制”。国家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阶段必须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通常包括在军队中服现役和在军队外服预备役。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效补充兵员的主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7月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84年5月又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在校学生参加军训也是履行兵役义务。

兵役制度

兵役制度的同义词反义词
bīng yì zhì dù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参见“义务兵役制”(201页)、“志愿兵役制”。

士官

士官的同义词反义词
shì guān我国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一般从服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必要时也从军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的军衔分为三等六级。

转业

转业的同义词反义词
zhuǎn y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官和志愿兵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或生产。

现役

现役的同义词反义词
xiàn yì公民自入伍之日始至退伍之日止在军队所服的兵役。分军官的现役和士兵的现役。在中国,义务兵服现役期限,陆军三年,海军和空军四年,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超期一至二年;志愿兵服现役期限为八至十二年,因军队特殊需要,本人自愿,经军级以上机关批准可适当延长。军官服现役期限,根据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