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脚禁忌

【中国民间禁忌】——手脚禁忌 手脚是人体最活跃的部位,行动举止大都与手脚有关。

民间因有“苦乐关乎手足”的说法。

俗语云:“男子手如绵,生来一世闲;

男子手如爪,一辈子好不了。

”这种俗信很可能来自对生活的直接观察。

生活中,手指粗大枯梗,足骨瘦长干燥者,其人必辛苦;

手若细软润泽,足若骨肉圆肥者,其人必逸乐。

这种推测虽然没能揭示社会中人贫富不均的根本道理,却也含有一定的客观性。

另有一些关于指纹的歌谣,也很有趣。

其一为:“一斗究,二斗富,三斗四斗开当铺,五斗六斗挑柴卖,七斗八斗住大屋,九斗十簸箕,买地到江西”;

其二为:“一斗好,二斗宝,三斗四斗割马草,七斗八斗买地盖楼,九簸箕跑山西,十斗全,点状元。

”就这两种说法而言,已有许多矛盾处。

同是“一斗”,一说“穷”,一说“好”;

同是“三斗四斗”,一说“开当铺”,一说“割马草”。

可见不能视为民间俗信,而极可能是一种带有游戏性质的拘泥于方言韵脚限制的谚语而已。

民间对此并不太当真的。

还有看手相算命的迷信活动者,编出一本本手相书来,根据指纹的走向、深浅、粗细,胡诌八扯,乱说一通,其言多是随机应变的无稽之谈,也很难说是代表了民间俗信的。

问卜的人并不是依据自己的信仰,而是把自己交付给算命人去胡说八道,把算命人的话当作神的示意,所以算命人照书本查找也好,信口开河也好都能博得问卜人的虔诚的信赖。

这种相信算命人的现象是一种风俗信仰。

而算命人的掐算方式、口诀就不能是民间俗信的内容了。

因为,民间大众本身并没有直接掌握它,更不能直接应用它,像需要查阅的卦书一样,虽然其中也吸收有民间俗信的成分,比如,论手指时所说的“指硬而疏者破败,指柔而密者蓄积”;

“指如春笋者清贵,如剥葱者食禄,如棒槌者愚顽,如竹节者贫贱”等等。

但经过文字加工重新编排、整理,就不再是民间俗信的本来面目了,失去了民间信仰的纯朴性,而带上了某种陈腐的“书卷气”。

再加上一些算命术士把手相又分为“八卦十二宫”与八卦、五行、天干地支、三才、六合等等相术编排到一起,随便解释,实在不好称之为何种“信仰”。

所以这里对一般卦书上的手相看法不再收录。

虽说如此,关于手相的认识,也有一些深入民间大众心目之中的信条,这些信条,如果分析其来源,未见得一定是出自于民间的普遍信仰,也可能是产生于算命术士们的行业群体内部,是他们反复传播、一致强调了某种征象的意义,从而使这种意向深入到民间,而为民间普遍接受的。

这种已被民众掌握和信从的,自己可以随时应用、占验的信条,便也应当是属于俗信范畴的了。

例如,断掌纹的禁忌,就是一例。

断掌纹是指手掌上的纹路,从左到右有一条很深的沟,就像把手掌从中间切断一般。

俗以为有这种手相的女子会克死丈夫,台湾有谚语云:“断掌查晡做相公,断掌查某守空房。

”意思是说,有断掌纹的男人当大官,有断掌纹的女子死丈夫(参见《台湾旧惯习俗信仰》第164页)。

旧时,还有“红不染手,手不染红”的说法。

红象征血液,是犯忌讳的,手上染了红色,总以为是凶兆,所以要禁忌。

彝族女子喜好在两只手背和手肘上刺“梅花针”,彝族称为“马扎”,亦是文身一种,以示吉祥和美观。

“马扎”是彝族妇女与其他民族妇女的区别标志之一。

如果不刺马扎,是犯忌讳。

彝族人认为如果女人不刺“马扎”,死后不能见菩萨。

民间对脚形也有禁忌。

广西有俗谚云:“(脚胫)上五寸、下五寸,三年不死扶拐棍。

”河南有俗谚云:“二拇脚趾长,长大不要娘。

”南方也有“二趾长过分(拇趾),唔(不)死一世穷”的谚语。

旧时,兴裹小脚的年代里,妇女忌天足。

以将天足缠裹成人为残疾形状的“三寸小金莲”为美德的象征。

不裹足则为世所不容。

此种陋俗民国后始渐革除,现已无存。

脚上长的毛,据信也有魔力。

俗语云:“一支脚毛,管三个鬼。

”此种信仰大约同发须间藏有元神是相似的。

这种说法的起因,可能与男子夜间行路、干活有关:因为怕夜晚鬼祟祸害,幻想脚上有神力附着,它就隐在脚毛之中。

为了显示雄壮和弹压鬼魅,所以禁忌拔一脚毛。

脚毛不拔,胆就不怯。

拔下脚毛,就心中发怵。

这也是民间常用恪守禁忌来保持和增强自身魔力、神性的一个例证。

河南修武县有“正月洗脚脚头空”的说法,以为已婚夫妇正月里洗脚不吉利。

男的洗脚死媳妇,女的洗脚死丈夫。

这大约也是脚上有神灵魔力的一种俗信表证吧。

脚是神圣的,又是不洁的。

塔吉克族最忌用脚踢羊,最忌用脚踏食盐或其他食物。

这两种禁忌都是为了防止脚的接触带来的危险。

台湾民间对脚底发痒很忌讳。

俗语有“土地公痒脚底”,意思是说,脚底发痒是土地公暗中在警告自己做事要慎重,可能会有什么不祥的事情会发生。

在这种情形下,一般都中止正在从事的活动,以避防不测。

东北牡丹江市郊,人死后,要在送葬前把墓穴挖好,穴里忌讳留下脚印。

谁的脚印留在穴里,谁的灵魂就会随着木棺的安葬而被压在下面。

那对本人是绝对不利的。

手、脚的指(趾)甲也是忌讳随便丢弃的。

否则,“虫蚁行于上,令人生疮”(《无何集》)。

从以上实例看,不管是自身以外的人体禁忌还是自身的人体禁忌,也不管是自身整体的人体禁忌,还是自身部分的人体禁忌,其主导观念都在于魂与魄的护卫,在于对灵魂的安慰和保护,在于对体魂的照顾和捍卫。

同时又掺杂着对于生平命运的关心和趋吉避凶思想。

这些,是人体禁忌的重要特色,也是一般其他禁忌所共同关心的根本问题,不过,于人体禁忌中显现得更为直接一些罢了。

人体,很容易分成两个类别,那就是男人和女人。

当我们说到男人或者女人时,就已经区别了人体这个统一的概念。

性别,是人类生理构成的客观实在,同时,它又带有浓厚的社会生活的文化印痕。

不同社会生活环境中,性别的区分有着不同的文化风貌。

在中国,男女分别的界线是始终被强调和看重的。

男女之间存在着许多严格的、不容忽略的禁忌信条。

它们大体上表现在男人和女人的性分别、男女之间的性诱惑、男人对女人的性压迫、男人与女人对于神明的性亵渎等等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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