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常有的事:人吃人

吃人——即人吃人肉,在古代也是常有的事。

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异类动物之间活捕生吃,同类动物之间也有互相残杀这是动物界生存竞争的需要,并不奇怪。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仍然存在著人吃人的现象,这说明人类并没有完全消除兽性。

由于人类具有高于动物的社会意识,所以人相食比动物相食更显得野蛮和残酷。

古代的吃人可分为两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是,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

这种现象史书常见记载,每个朝代在遭逢大饥荒的年头都会出现吃人的惨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尽人皆知的一次。

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人肉还会公开在集□上出售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

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惨不忍睹。

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

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靠吃人肉来活命还能够使后人理解。

另一类情况是属于残忍行为的吃人。

由于目的不同,这类情况的各种具体表现有差异,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等等,同饥荒年头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带野蛮性和残酷性。

这种吃人不属于刑罚的范围,但它和以各种酷刑惩罚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处,敞訰分显示了古代人的残忍意识和苛虐心态。

因此,这里把上述第二类吃人的现象列为本书的一章,加以叙述。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

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

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

」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因猛异常。

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

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

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

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

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

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

」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

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

后来朱粲降唐,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接受投降并劳军,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那到底是什么滋味啊?

」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

」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

」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

清代褚人获《隋唐演义》中有一回名为「□人肉朱粲兽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

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

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

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

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版权声明:他人将文学素材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得注明出处,转载时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wenxuesucai.com/search/xssc/1/1380851.html

点击加入QQ交流群:{{qqQNum}}